《麻陽苗族自治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於2024年6月26日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批複文號:湘政函〔2024〕70號),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係並監督實施的若幹意見》(中發〔2019〕18號)有關規定對麻陽苗族自治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進行批後公告。

附件:麻陽苗族自治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