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麻陽苗族自治縣2025年縣直企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及急需緊缺人才公告》要求,現將現場資格審查及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現場資格審查

(一)審查對象

資格初審通過的人員。

(二)審查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5年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點:

1.教育類:麻陽苗族自治縣教育局6樓會議室,聯係人:唐梅 15115227949;

2.醫衛類:麻陽苗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3樓人事股,聯係人:田子華15115290521;

3.縣直單位綜合類:中共麻陽苗族自治縣委組織部會議室(行政中心5樓),聯係人:龔開華15869901652。

(三)現場資格審查需提供的材料

1.報名表、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片2張(1寸)。

2.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3.畢業證(出國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曆學位認證報告)、學位證原件和複印件,經“學信網”查詢在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2025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院校印章的就業推薦表的原件和複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在編在崗報考人員須提供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機關事業單位辭職人員須提供經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辭職的文件材料原件和複印件。

以上材料屬證件類的,查驗原件留複印件,屬證明類的留原件。

(四)現場資格確認注意事項

1.參加現場資格確認的人員須按本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由本人攜帶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參加現場資格確認。未按規定參加現場資格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引進資格。

2.對現場資格確認通過的人員,發放準考證。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作為參加考試必須出示的證件,請妥善保管。

3.資格審查貫穿本次引進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材料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引進資格。

二、考試

(一)考試對象

現場資格確認通過的人員。

(二)考試方式

1.教育類:

①考試采用現場片段教學與提問相結合。考生備課時間20分鍾,片段教學時間為15分鍾,回答問題時間5分鍾。

②高中教師崗位考試內容為學科高考大題(附標準答案);初中教師崗位考試內容為我縣現行九年級學科教材(其中生物教師崗位考試內容為我縣現行八年級學科教材)。

③考試評分采取百分製,片段教學部分占考試成績的80%,提問部分占考試成績的20%,成績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如分數相同者,以片段教學成績分數高者優先;片段教學成績也相同者,另行安排增加一次考試)。考試成績總分值為100分,成績計算辦法為:去掉1個最高分,去掉1個最低分,有效成績的平均分為最終得分。考試成績當場公布,考試合格分數線為75分,低於75分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2.醫衛類

①考試采取結構化麵試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專業知識,考生回答問題限時10分鍾。

②考試評分采取百分製,成績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成績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計算;末位成績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試成績確定體檢人選;成績仍然相同者,另行安排增加一次考試),考試成績當場公布。考試合格分數線為75分,低於75分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階段。

3.縣直單位綜合類

①考試采取結構化麵試方式進行,考生回答問題限時10分鍾。

②考試評分采取百分製,成績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成績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計算;末位成績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試成績確定體檢人選;成績仍然相同者,另行安排增加一次考試),考試成績當場公布。考試合格分數線為75分,低於75分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階段。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5年5月17日(星期六)。上午7:10-7:45入場,上午8:00仍未到達指定候考室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按放棄考試處理。

地點:麻陽苗族自治縣錦江中學

(四)考試注意事項

1.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按《準考證》要求進入指定考點,未按規定時間進入相應候考室的考生,按缺考處理。

2.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封閉管理規定。嚴禁攜帶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進入候考室。進入候考室前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及其他智能穿戴設備並交相關工作人員,考試結束取回,離開考點才能開啟。

3.通過抽簽確定考生考試順序。考生不得交換抽簽順序號,不得向他人透露抽簽順序號信息。

4.考生必須服從統一管理,文明候考,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特殊情況需經工作人員同意並陪同前往。

5.考生應遵守考試紀律,規範應考。不穿有職業特征的服裝,不攜帶任何物品、不佩戴手表或飾品進入考試考場。考試過程中,抽簽順序號是唯一的身份標記,不能丟棄,在麵試室隻能報抽簽順序號,不得在題簽上做任何標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場內工作人員透露本人姓名、畢業學校、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

6.考試結束後,不得帶走或損毀考試題簽。到指定地點等候本人考試成績,須保持安靜,不得泄露考試試題信息。得到成績後須立即離場,不在考點內逗留。

7.不得做違反考試公平公正原則的其他事情。

違反以上規定的考生,視情節輕重,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予以處理。

(五)監督

本次考試由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本《公告》及其未盡事宜,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共麻陽苗族自治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