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2023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及部門預算構成情況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情況
六、其他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預算公開表
1、收支總表
2、收入總表
3、支出總表
4、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5、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6、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7、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4、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8、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表
19、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支出表
20、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1、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2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1、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製度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劃和標準。
2、組織製定並實施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監督管理相關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製,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組織製定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實施辦法,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實施長期護理保險製度改革方案。
4、組織製定全縣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製,製定並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
5、組織製定全縣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實施辦法,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製,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製度。
6、製定並監督實施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辦法,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台建設。
7、製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係和信息披露製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8、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係和信息化建設。指導、監督全縣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工作。組織製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辦法。
9、職能轉變。麻陽苗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和大病保險製度,鞏固完善城鄉居民醫療救助製度,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係,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10、與麻陽苗族自治縣健康委員會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麵加強製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製,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11、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省、市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1、機構設置
根據編委核定,我局內設股室4個,分別是:綜合股、待遇保障股、醫藥價格和招標管理股、基金監管股。麻陽苗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下設醫療保障事務中心,為副科級公益事業單位。
2、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我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本年度部門預算編製範圍為麻陽苗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
2023年收入預算23272.51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21529.55萬元,增長1235.23%,預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鄉居民醫保資金納入本年預算。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22.5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社會保障基金預算資金0萬元,上級財政補助收入21450萬元。
2、支出預算
2023年支出預算23272.51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21529.55萬元,增長1235.23%,預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城鄉居民醫保資金納入本年預算。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41.64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2472.2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8.63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23272.51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21529.55萬元,增長1235.23%。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41.64萬元,占3.19%、衛生健康支出22472.24萬元,占96.56%、住房保障支出58.63萬元,占0.25%。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預算數為811.51萬元,係保障我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在職人員的工資性支出、離休人員的離休費、各項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775.5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萬元。
2、項目支出
2023年年初預算數為22461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其中:專項工作經費32萬元,主要用於打擊欺詐騙保宣傳、稽查,醫院藥店檢查等經費;其他支出22429萬元,其中: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20299萬元,主要用於醫院醫療補助支出;城鄉醫療救助配套1950萬元,主要用於城鄉居民困難戶救助;破產改製困難企業人員醫保補貼80萬元,主要用於破產改製困難企業醫療費;特殊人群醫療補貼100萬元,主要用於特殊人員醫療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
2023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數據。
六、其他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3年預算單位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36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22萬元,減少37.93%。主要是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減少。
2、“三公”經費預算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0.6萬元,較上年預算無變化。主要原因為我單位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控“三公”經費預算。其中:公務接待費0.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3、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3年單位一般性支出預算安排2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4.4萬元、電費7萬元、公務接待費0.6萬元、工會經費14萬元。
本部門2023年度預算安排會議費0萬元,安排培訓費0萬元。未擬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
4、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本部門2023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
5、國有資產占有情況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截至2022年末,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領導幹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套)。本部門無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6、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和監督約束。進一步樹牢績效意識,嚴格績效目標管理,提高績效指標設置質量,推動績效管理提質增效。按照“誰申請資金,誰編製績效目標”的原則,將績效目標作為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硬化績效目標約束。所有資金均需設置高質量績效目標,未認真開展績效評估的,不得申報;績效不達標的堅決不予進入項目庫。強化財審聯動機製,將績效、審計結果與預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機銜接,加大評價結果應用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3年我單位整體支出23272.51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其中,基本支出811.51萬元,項目支出22461萬元。
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6個,涉及項目支出22461萬元,其中:專項工作經費32萬元,主要用於打擊欺詐騙保宣傳、稽查,醫院藥店檢查等經費;特殊人群醫療補貼100萬元,主要用於保障貧困特殊人群基本醫療權益,提高其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城鄉居民醫保縣級配套資金799萬元,主要用於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政策;城鄉居民醫保資金19500萬元,主要用於提高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和保障水平,促進公平公正的社會保障體係建設;破產改製困難企業人員醫保補貼80萬元,主要用於破產改製困難企業人員醫保補貼,特定人群享受基本醫療;城鄉醫療救助1950萬元,主要用於城鄉醫療救助實現全覆蓋。以上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七、名詞解釋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預算單位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是指單位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