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2024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及部門預算構成情況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情況
六、其他情況說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預算公開表
1、收支總表
2、收入總表
3、支出總表
4、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5、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6、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7、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4、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8、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表
19、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支出表
20、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1、其他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2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麻陽苗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2024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1、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製度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劃和標準。
2、組織製定並實施全縣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監督管理相關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製,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組織製定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實施辦法,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實施長期護理保險製度改革方案。
4、組織製定全縣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製,製定並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
5、組織製定全縣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實施辦法,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製,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製度。
6、製定並監督實施全縣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采購辦法,指導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平台建設。
7、製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係和信息披露製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8、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係和信息化建設。指導、監督全縣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經辦業務工作。組織製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辦法。
9、職能轉變。麻陽苗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製度和大病保險製度,鞏固完善城鄉居民醫療救助製度,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係,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10、與麻陽苗族自治縣健康委員會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麵加強製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製,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11、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省、市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根據編委核定,我局內設股室4個,分別是:綜合股、待遇保障股、醫藥價格和招標管理股、基金監管股。麻陽苗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機關行政編製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內設機構職數4名。麻陽苗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下設醫療保障事務中心,為副科級公益事業單位。因此,納入本年度部門預算編製範圍為麻陽苗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
2024年收入預算3482.02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19790.49萬元,減少85.03%(因為今年預算財政對城鄉居民醫保資金減少了19500萬元,城鄉居民縣級配套資金減少19萬元,專項工作經費減少10萬元,城鄉醫療救助減少了15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00.02萬元,上級財政補助收入2782萬元。
2、支出預算
2024年支出預算3482.02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19790.49萬元,減少85.03%(因為今年預算財政對城鄉居民醫保資金減少了19500萬元,城鄉居民縣級配套資金減少19萬元,專項工作經費減少10萬元,城鄉醫療救助減少了15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00.02萬元、項目支出2782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3482.02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19790.49萬元,減少85.03%。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33.02萬元,占18.18%、衛生健康支出2797.77萬元,占80.35%、住房保障支出51.23萬元,占1.47%。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預算數為700.02萬元,係保障我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在職人員的工資性支出、離休人員的離休費、各項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637.6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2.4萬元。
2、項目支出
2024年年初預算數為2782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其中:專項工作經費22萬元,主要用於打擊欺詐騙保宣傳、稽查,醫院藥店檢查等經費;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醫保險縣級配套資金780萬元,主要用於醫院醫療補助支出; 城鄉醫療救助配套1800萬元,主要用於城鄉居民困難戶救助;破產改製困難企業人員醫保補貼80萬元,主要用於破產改製困難企業醫療費;特殊人群醫療補貼100萬元,主要用於特殊人員醫療費。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
2024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數據。
六、其他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4年預算單位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62.4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26.4萬元。主要是開展真抓實幹工作需要的開支增加,向財政打報告增加經費撥款。
2、“三公”經費預算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0.6萬元,較上年決算增加0萬元,2023年的“三公”經費預算為0.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6萬元。
3、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4年單位一般性支出預算安排62.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5萬元、電費4萬元、工會經費10萬元、公務接待費0.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6.44萬元、郵電費1萬元、差旅費3萬元、培訓費2萬元、勞務費0.36萬元。
4、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24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0萬元、基金預算撥款安排0萬元。
5、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23年末,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
6、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無新增資產。
7、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4年我單位整體支出3482.02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2個,涉及項目支出2782萬元,其中專項工作經費22萬元,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醫保險縣級配套資金780萬元、城鄉醫療救助配套1800萬元、破產改製困難企業人員醫保補貼80萬元、特殊人群醫療補貼100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七、名詞解釋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預算單位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是指單位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