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2025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及部門預算構成情況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情況
六、其他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5年預算公開表
1、收支總表
2、收入總表
3、支出總表
4、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5、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6、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7、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5、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表
20、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支出表
21、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2、其他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23、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表中,空表表示本單位無相關收支情況。
麻陽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2025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的政策法規;擬定全縣退役軍人事務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全縣軍隊轉業幹部、複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縣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貫徹落實國家關於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製定我縣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貫徹落實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和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負責全縣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並指導實施。
(八)負責全縣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全縣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開展全縣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能。縣退役軍人事和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係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體係,協調各方力量更好地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世界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二、機構設置情況
我單位為全額撥款行政單位,共有5個職能股室,如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等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和退役軍人事務係統信息化建設統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建工作,以及相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承擔全縣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總結表彰、榮譽獎勵和信訪工作,配合做好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實施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組織開展政策調研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三)移交安置股。擬訂全縣計劃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直和中央、省在麻單位計劃安置工作,負責做好相關信訪工作;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
(四)就業創業和軍休管理股。擬訂全縣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複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並做好相關信訪接待工作。
(五)擁軍優撫股。承擔協調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切實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指導做好地方支持軍人相關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工作,並做好相關信訪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擬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以及軍供保障機構規劃政策工指導實施。負責全縣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工作,協調指導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承擔全縣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烈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擬定軍人公墓建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權限內負責的烈士評定有關工作,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
我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本年度部門預算編製範圍為麻陽苗族自治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
2025年收入預算4385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409.81萬元,減少9%(減少原因是預估上級撥入經費比2024年減少)。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38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社會保障基金預算資金0萬元。
2、支出預算
2025年支出預算4385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409.81萬元,減少9%(減少原因是預估上級撥入經費比2024年減少)。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161.3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0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4385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409.81萬元,減少9%。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占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161.38萬元,占95%、衛生健康支出194.74萬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26.88萬元,占1%。
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
2025年年初預算數為415.8萬元,係保障我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在職人員的工資性支出、離休人員的離休費、各項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60.3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55.4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萬元。
2、項目支出
2025年年初預算數為3969.2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其中:按項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務支出:2萬元;按項目管理的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3967.2萬元。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
2025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數據。
六、其他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5年預算單位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33.6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16萬元。減少原因專項工作經費沒有了。
2、“三公”經費預算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3萬元,較上年決算增加1.82萬元(增加原因:單位經費緊張,往年招待費有欠款,預算今年支付欠款)。其中:公務接待費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3、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5年單位一般性支出預算安排33.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4萬元、水費0.6萬元、電費1.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差旅費4萬元、會議費1萬元、培訓費1萬元、公務接待費3萬元、維修費0萬元、其他交通費1萬元。
4、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年初部門預算未安排政府采購資金計劃。
5、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25年末,單位固定資產總額45.74萬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構築物0萬元;車輛0萬元;通用設備42.07萬元;家具、用具、裝具3.67萬元。
6、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無新增資產。
7、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和監督約束。進一步樹牢績效意識,嚴格績效目標管理,提高績效指標設置質量,推動績效管理提質增效。按照“誰申請資金,誰編製績效目標”的原則,將績效目標作為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硬化績效目標約束。所有資金均需設置高質量績效目標,未認真開展績效評估的,不得申報;績效不達標的堅決不予進入項目庫。強化財審聯動機製,將績效、審計結果與預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機銜接,加大評價結果應用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5年我單位整體支出4385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12個,涉及項目支出3969.2萬元,其中1、縣級配套“進藏進疆”義務兵家庭一次性獎勵資金:25萬元,用於支付高原兵一人1萬元的獎勵金;2 、縣級配套“大學生義務兵入伍獎勵金”48萬元,用於支付大學生入伍的獎勵金;3、 縣級配套義務兵家庭優待金:174.2萬元,用於支付義務兵家屬的優待金。4、預列上級配套義務兵優待金:140萬元,用於支付義務兵家屬的優待金。5、優撫資金縣級配套600萬元,用於支付全縣優撫對象的生活補助。6、預列上級配套優撫資金:2558萬元,用於支付全縣優撫對象的生活補助。7、縣級配套重點優撫對象大病醫療救助:50萬元,用於優撫對象的二次醫療補助。8、預列上級配套優撫對象醫療125萬元,用於優撫對象的二次醫療補助。9、縣級配套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項目經費補助:100萬元,用於退伍軍人的一次性經濟補助。10、預列上級配套自主就業補助92萬元,用於退伍軍人的一次性經濟補助。11、信訪及公共安全經費:2萬元,用於退伍軍人相關的信訪維穩經費。12、預列上級配套軍休人員工資55萬元,用於軍隊離退休人員的生活補助。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七、名詞解釋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預算單位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是指單位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