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麻陽苗族自治縣司法局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九、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關於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關於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關於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關於2024年度預算績效管理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麻陽苗族自治縣司法局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1、開展“八五”普法,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法製宣傳教育工作;

2、加強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刑事解教人員管理;

3、管理律師、法律援助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

4、開展全縣重大矛盾糾紛調處處理;

5、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建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

6、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7、行政複議與應訴;

8、指導本係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9、完成縣委和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我局為行政全額撥款單位。內設辦公室1個,股室11個,共12個職能股室。核定編製74人,其中,行政編48人,事業編 26人。年末實有在職76人,退休人員23人。共有車輛2台,主要用於執法執勤用車。 

(二)決算單位構成。

我單位無下級決算單位,2024年決算公開單位構成為司法局本級。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決算公開表格附後)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收入總計1713.72萬元。與2023年相比,減少71.74萬元,減少4.02%;2024年支出總計1713.72萬元,與2023年相比,減少71.74萬元,減少4.02%,年終結轉結餘0萬元。主要是因為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支出減少。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收入合計1713.7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713.72萬元,占100%,全年無其他收入。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支出合計1713.7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13萬元,占總支出的87.54%;項目支出213.54萬元,占總支出的12.46%。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收、支收入總計1713.72萬元。與2023年相比,減少71.74萬元,減少4.02%,主要是因為人員經費及公用經費支出減少。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713.7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23年相比,減少71.74萬元,減少4.02%。主要是因為人員經費、辦公費、印刷費等支出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713.72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一般公共服務(201)支出121萬元,占7.06%;公共安全(204)支出1314.33萬元,占76.69%;社會保障和就業(208)支出132.02萬元,占7.7%;衛生健康(210)支出65.86萬元,占3.84%;住房保障(221)支出880.52萬元,占4.71%。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4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453.15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713.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7.9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201)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03)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99)。

年初預算為43.92萬元,支出決算為43.9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務(201)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03)行政運行(01)。

年初預算為77.08萬元,支出決算為77.0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3、公共安全(204)司法(06)行政運行(01)。

年初預算為849.52萬元,支出決算為1107.5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30.38%。

4、公共安全(204)司法(06)一般行政管理事務(02)。

年初預算為117.13萬元,支出決算為117.1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5、公共安全(204)司法(06)基層司法業務(04)。

年初預算為23萬元,支出決算為2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6、公共安全(204)司法(06)公共法律服務(07)。

年初預算為13.5萬元,支出決算為54.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62.98%。

7、公共安全(204)司法(06)社區矯正(10)。

年初預算為50.6萬元,支出決算為12.0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3.75%。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05)。

年初預算為112.46萬元,支出決算為112.4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就業補助(07)其他就業補助支出6(99)。

年初預算為0.31萬元,支出決算為0.3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9)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1)。

年初預算為19.25萬元,支出決算為19.2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11、衛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行政單位醫療(01)。

年初預算為65.86萬元,支出決算為65.86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12、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積金(01)。

年初預算為80.52萬元,支出決算為80.5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4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500.1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326.9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8.45%,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夥食補助費、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住房公積金等;公用經費173.25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1.55%,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1.47萬元,支出決算為11.47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其中: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5.47萬元,支出決算為5.47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相比減少0.26萬元,減少4.54%,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節約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6.0萬元,支出決算為6.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相比減少0.21萬元,減少3.38%,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執勤車的維修費用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4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5.47萬元,占47.68%,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6.0萬元,占52.32%。其中:

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5.47萬元,全年公務接待共接待72批次,接待人員592人。主要是社區矯正業務培訓、司法員人民調解工作培訓及上級來人檢查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6.0萬元,本年無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0萬元,主要是公務車的燃油、保險、維修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單位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2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4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

九、關於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24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73.25萬元,比上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78.32萬元減少2.84%。原因是減少了社區矯正、法律援助、法製宣傳等日常辦公工作經費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4年開支培訓費5.84萬元,用於業務培訓,人數688人,內容為開展業務工作培訓及事業編製人員業務培訓發生的經費支出。全年事業編製人員業務培訓費1.2萬元;全年組織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及基層司法所人員召開一次業務工作培訓,資料費、打印費、其他支出等支出0.8萬元,全縣行政執法培訓費支出3.2萬元,其他業務培訓費支出0.64萬元。

十一、關於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4年政府采購支出54.45萬元,為智慧矯正矯務通移動通信業務費支出。

十二、關於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2輛,均為執法執勤用車。本單位無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無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十三、關於2024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

組織對2024年度本單位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涉及項目10 個,共涉及資金263.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10 個263.1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的100% 。

(二)績效評價結果。

2024年度本單位整體支出全年預算數1453.15萬元,執行數1713.72萬元,完成預算的117.93%,績效自評得分95分。

績效目標完成情況:2024年我局司法行政職能作用進一步發揮,群眾的法律水平和法治意識得到了進一步的增強,弱勢群體的權益得到了有效維護,基層矛盾糾紛得到了有效化解,為全縣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服務對象滿意度評價較高。截至2024年12月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88件,接待法律谘詢170人次,為受援群眾減免及挽回經濟損失600餘萬元。受理行政複議與應訴案件51起,辦結49起。共接收刑滿釋放人員147人,入矯147人,其中假釋10人,暫予監外執行2人,緩刑125人。無脫管漏管,無重新犯罪。全年完成了“八五”普法宣傳工作,組織開展了“憲法宣傳日”等專題法製宣傳活動,共指導開展專題法製講座50堂次。全縣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社會矛盾糾紛2598起,成功調解2537起,成功率98%,防止群體性械鬥2起,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社會大局的穩定和諧。

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一是對績效目標管理的認識不到位,在編製績效目標工作中,存在被動應付的現象;二是財務人員的綜合能力還未達到績效目標編製工作的基本需求。

下一步改進措施:

 一是加強財務管理,嚴格財務審核。在費用報賬支付時,按照預算規定的費用項目和用途進行資金使用審核、列報支付、財務核算,杜絕超支現象的發生。

二是完善資產管理工作。規範各類資產的購置審批製度、資產采購製度、使用管理製度、資產處置和報廢審批製度等,加強單位內部的資產管理工作。

三是強化績效管理考核,圍繞績效考核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股室及責任人,強化責任意識,使每位同誌對自己的目標任務了然於胸,從而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使考核目標中涉及到的每一項任務都落到實處。

(三)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2024年單位對各項預算經費進行統一管理核算,並根據我單位工作實際及基層司法所工作目標要求,健全完善了機關財務管理製度,機關車輛管理製度,製定了各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認真執行公務接待有關規定,嚴格控製“三公”經費,切實加強財務支出管理,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對每一筆經費開支在核定的支出限額和範圍內實行據實憑票報賬製,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和會計核算,並進行嚴格監督檢查,無截留、貪汙、挪用現象,確保了機關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縣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資金。

三、年初結轉和結餘: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年末結轉和結餘: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後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五、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三公”經費: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用於購買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八、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 件

麻陽苗族自治縣司法局2024年績效自評報告

一、機構編製人員情況 

本單位業務股室12個(其中二級事業單位3個),共有行政編製48個,事業編製 24個,實有行政編製人員48人,超編0名,實有事業編製人員28人,超編4人,單位退休人員23人。

二、單位主要職能與年度績效目標

(一)主要職能

1、法律服務;2、普法宣傳;3、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

(二)績效目標

1、做好“八五”普法,開展法治麻陽建設和法製宣傳;

2、加強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刑事解教人員管理;

3、開展法律服務市場清理整頓;

4、開展全縣重大矛盾糾紛調處處理;

5、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建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

6、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7、規範性文件管理及行政複議與應訴。

三、年度整體支出及管理情況

2024年預算總收入1713.72萬元,其中年初預算安排1453.15萬元,年度預算追加260.57萬元,上年結轉收入0萬元。實際總支出1713.7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18萬元,占年初預算基本支出的124%,占全年總支出的87.54%:項目支出213.54萬元,占年初預算項目支出的94.73%,占全年總支出的12.53%;年度結餘0萬元。

1.基本支出情況

基本支出用於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2024年決算基本支出1500.18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297.4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73.2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9.52萬元。2024年初批複預算的公用經費為136.8萬元,全年決算公用經費支出為173.23萬元,較年初預算增加36.43萬元,增加了26.63%。

2.“三公”經費支出情況,“三公”經費年初預算12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6萬元,出國考察經費0萬元。實際“三公”經費支出11.47萬元,占年初預算的95.58%,其中公務接待費5.47萬元,占年初預算的91.17%,公務用車運行費6.0萬元,占年初預算的100 %,出國考察0萬元,占年初預算0%。

3.資金管理情況

我局對各項經費進行統一管理核算,並根據我局工作實際及基層司法所工作目標要求,健全完善了機關財務管理製度,機關車輛管理製度,製定了各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認真執行公務接待有關規定,嚴格控製“三公”經費,切實加強財務支出管理,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對每一筆經費開支在核定的支出限額和範圍內實行據實憑票報賬製,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和會計核算,並進行嚴格監督檢查,無截留、貪汙、挪用現象,確保了機關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2024年我局司法行政職能作用進一步發揮,群眾的法律水平和法治意識得到了進一步的增強,弱勢群體的權益得到了有效維護,基層矛盾糾紛得到了有效化解,為全縣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服務對象滿意度評價較高。 

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對經濟困難群眾的申請做到應援盡援。2024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88件,接待法律谘詢170人次,為受援群眾減免及挽回經濟損失600餘萬元。二是加強法援案件聽庭監督力度,確保辦案質量。堅持對受援人及時回訪。縣法律援助中心對已結案件完成電話回訪,受援人對案件滿意度達99%以上。

社區矯正工作:一是創新管理模式,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 建立社區服刑人員微信群,提高社區矯正中心和司法所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信息化核查和網絡教育,提高矯正效率、效果。二是執法規範有序,打擊有力。銜接配合規範,在社會調查、交付接收、解除、刑釋解教等環節加大與法院、檢察院、監獄及看守所等單位的銜接力度,做到無縫銜接。 2024年共接收刑滿釋放人員147人,入矯147人,其中假釋10人,暫予監外執行2人,緩刑125人。無脫管漏管,無重新犯罪。

法製宣傳工作:全年完成了“八五”普法宣傳工作,按照省廳“五個一”要求,組建了法律明白人和法律服務誌願者隊伍,組織開展了“憲法宣傳日”等專題法製宣傳活動,共指導開展專題法製講座50堂次。

人民調解工作方麵:完善了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獎勵補貼經費促進了人民調解工作的落實,及時預防和化解了矛盾糾紛,確保了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有效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2024年全縣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社會矛盾糾紛2598起,成功調解2537起,成功率98%,防止群體性械鬥2起,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社會大局的穩定和諧。

五、存在的問題 

一是對績效目標管理的認識不到位,在編製績效目標工作中,存在被動應付的現象;二是財務人員的綜合能力還未達到績效目標編製工作的基本需求。

六、改進措施與建議

(一)加強財務管理,嚴格財務審核。在費用報賬支付時,按照預算規定的費用項目和用途進行資金使用審核、列報支付、財務核算,杜絕超支現象的發生。

(二)完善資產管理工作。規範各類資產的購置審批製度、資產采購製度、使用管理製度、資產處置和報廢審批製度等,加強單位內部的資產管理工作。

(三)強化績效管理考核,圍繞績效考核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股室及責任人,強化責任意識,使每位同誌對自己的目標任務了然於胸,從而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使考核目標中涉及到的每一項任務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