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縣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製定說明
一、製定必要性
一是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的要求。2019年,湖南省人民辦公室廳、懷化市人民辦公室先後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省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湘政辦發〔2019〕13號)、《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懷政辦發〔2019〕20號)文件,為落實上級的文件要求,出台這個文件十分必要。
二是落實巡視組意見的需要。巡視組在巡視我縣時,交辦了我縣本級政府投資項目超概算問題。為落實整改這一問題,出台這個文件十分必要。
三是實際工作需要。為進一步完善縣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體製,切實堵住管理漏洞,實現概算精準管理、有效防範和化解風險,出台這個文件十分必要。
二、起草過程
(一)編製起草。2021年5月,縣發展和改革局先後兩次召開專題會議討論,形成了《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縣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初稿)。
(二)各部門意見征求。2021年5月28日,縣發展和改革局就《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縣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初稿)召開專題會議,征求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等相關部門意見,形成了《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縣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送審稿)。
(三)縣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2021年6月11日縣人民政府召開了第4次常務會議,會上對該《通知》進行了討論並原則通過。
(四)合法性審查情況。2021年6月16日,縣司法局對《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縣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進行審查,認為《通知》中“四(二)一是對2018年5月以前(含)……”、 “四(二)二是對2018年5月以後……”時間表述與2018年5月29日發布的《麻陽苗族自治縣縣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辦法》(麻政辦發〔2018〕11號,統一登記號MYDR-2018-01001)存在時間誤差,並提出了修改意見。縣發展和改革局根據縣司法局的意見修改後再次報送審查,縣司法局6月18日出具《規範性文件準予登記通知書》(麻司登〔2021〕8號)。
三、需要說明的幾個問題
(一)《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縣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是對我縣2018年5月29日出台的《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麻陽苗族自治縣縣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辦法的通知》(麻政辦發〔2018〕11號)的補充和完善 ,所以關於責任追究和懲戒問責應以2018年5月29日為時間節點。
(二)省委第七巡視組要求我縣本級政府投資項目超概算問題整改必須在2021年7月前完成,《通知》要求各行業主管部門對存量超概項目原則上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文本依據詳細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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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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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一步深化項目前期工作。報請縣人民政府審議決策的縣本級政府投資項目(本通知所指縣本級政府投資項目按照麻政辦發〔2018〕11號規定執行),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主管部門須先報分管副縣長原則同意後,由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委托具備相應資信等級的工程谘詢機構,按國家規定的深度要求,如實規範編製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科學研究提出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和投資估算,合理提出建設工期,落實建設資金來源(縣財政局出具資金安排意見或資金來源審核意見,嚴禁違規舉債),並提交縣發展和改革局審核。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不得為規避相關決策程序,授意工程谘詢機構故意壓低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搞“釣魚”工程。縣發展和改革局按規定組織評估或評審後,按程序提請縣人民政府審議決策,未經評估或評審的項目,不得提請縣人民政府審議決策。縣發展和改革局根據縣人民政府審議決策意見,履行後續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或核準手續,批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須明確項目建設工期(含報建環節),投資估算原則上不得突破縣人民政府審定的投資額度,並以此投資估算作為開展初步設計、編製投資概算的依據。 |
《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懷政辦發【2019】20號) 一、進一步深化項目前期工作。報請市人民政府審議決策的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本通知所指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按照懷政辦發〔2017〕21號規定執行),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主管部門須先報分管副市長原則同意後,由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委托具備相應資信等級的工程谘詢機構,按國家規定的深度要求,如實規範編製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科學研究提出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和投資估算,合理提出建設工期,落實建設資金來源(市財政局出具資金安排意見或資金來源審核意見,嚴禁違規舉債),並提交市發展改革委審核。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不得為規避相關決策程序,授意工程谘詢機構故意壓低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搞“釣魚”工程。市發展改革委按規定組織評估或評審後,按程序提請市人民政府審議決策,未經評估或評審的項目,不得提請市人民政府審議決策。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市人民政府審議決策意見,履行後續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或核準手續,批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須明確項目建設工期(含報建環節),投資估算原則上不得突破市人民政府審定的投資額度,並以此投資估算作為開展初步設計、編製投資概算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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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進一步強化限額設計要求。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須根據縣發展和改革局批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和投資估算,按照限額設計的原則,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企業,同步開展初步設計和編製項目投資概算(投資概算可委托相應資質的造價谘詢機構同步編製)。投資概算文本應細化各單項工程或者單位工程的概算明細,並達到國家規定的深度要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等行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項目初步設計方案進行審查並批複。投資概算原則上不得超出批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10%,超出10%以內的資金按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複明確的來源渠道(或比例)解決。縣發展和改革局審核或審批投資概算時,如發現超出批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10%的,可要求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重新編報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責成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調減建設規模或內容、降低建設及裝修標準,重新開展初步設計、重新編製項目投資概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等行業主管部門,須根據縣發展和改革局審核意見,對項目初步設計方案重新審查並出具批複意見,確保投資概算不超出批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10%。 |
《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懷政辦發【2019】20號) 二、進一步強化限額設計要求。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須根據市發展改革委批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和投資估算,按照限額設計的原則,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企業,同步開展初步設計和編製項目投資概算(投資概算可委托相應資質的造價谘詢機構同步編製)。投資概算文本應細化各單項工程或者單位工程的概算明細,並達到國家規定的深度要求。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等行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項目初步設計方案進行審查並批複。投資概算原則上不得超出批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10%,超出10%以內的資金按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複明確的來源渠道(或比例)解決。市發展改革委審核或審批投資概算時,如發現超出批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10%的,可要求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重新編報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責成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調減建設規模或內容、降低建設及裝修標準,重新開展初步設計,重新編製項目投資概算。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等行業主管部門,須根據市發展改革委審核意見,對項目初步設計方案重新審查並出具批複意見,確保投資概算不超出批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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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縣發展和改革局及負責投資項目審批和監管的相關部門,須按照國家關於加強項目代碼管理和應用工作的要求,嚴格執行“一項一碼”製度,加強對投資項目概算執行情況的在線監管;項目實施機構或代建單位須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定期報送項目進展信息(開工前按季報送、開工後至項目全部竣工投用每月報送),並於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報送項目投資概算執行情況(涉密項目書麵報送)。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有關部門可對在建項目采取現場核查或委托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投資概算的事中事後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並適時組織開展項目後評價或績效評估。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等行業主管部門應督促項目各有關責任主體嚴格按照審定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實施項目建設,發現違規的,及時處罰處置,並將可能引起的概算變化情況書麵告知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未到縣發展和改革局履行概算評審及審批的項目,縣財政局一律不開展項目工程預算評審。縣財政局按已批複的初步設計概算控製施工圖預算,在資金撥付時,將概算執行情況作為前置條件,對概算執行明顯異常的項目暫停撥付建設資金,待項目整改完成後(包括按程序調減建設內容和規模、降低建設及裝修標準、強化項目管理等),在批複的概算限額內繼續撥付資金。縣審計局將政府投資項目的概算控製情況作為重要審計內容納入部門預算執行審計、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同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及有關專項審計,強化違規超概算問題查處。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須嚴格按照縣發展和改革局批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明確的建設工期實施項目建設,按照核定概算嚴格控製資金使用,在施工圖設計(含裝修設計)、招標、主體結構封頂、裝修、設備安裝等重要節點開展概算控製檢查,製止並糾正違規超概算行為,相關情況應及時書麵告知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項目竣工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結算、竣工驗收等,項目結算須在竣工後1年內完成。實行代建製的項目,代建單位對項目投資概算管理實行全過程監管,不得縱容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的違規超概算行為。 |
《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懷政辦發【2019】20號) 三、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市發展改革委及負責投資項目審批和監管的相關部門,須按照國家關於加強項目代碼管理和應用工作的要求,嚴格執行“一項一碼”製度,加強對投資項目概算執行情況的在線監管;項目實施機構或代建單位須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定期報送項目進展信息(開工前按季報送、開工後至項目全部竣工投用每月報送),並於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報送項目投資概算執行情況(涉密項目書麵報送)。市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可對在建項目采取現場核查或委托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投資概算的事中事後監管,依法處理有關違法違規行為,並適時組織開展項目後評價或績效評估。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等行業主管部門應督促項目各有關責任主體嚴格按照審定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實施項目建設,發現違規的,及時處罰處置,並將可能引起的概算變化情況書麵告知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按已批複的初步設計概算控製施工圖預算,在資金撥付時,將概算執行情況作為前置條件,對概算執行明顯異常的項目暫停撥付建設資金,待項目整改完成後(包括按程序調減建設內容和規模、降低建設及裝修標準、強化項目管理等),在批複的概算限額內繼續撥付資金。市審計局將政府投資項目的概算控製情況作為重要審計內容納入部門預算執行審計、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同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及有關專項審計,強化違規超概算問題查處。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須嚴格按照市發展改革委批複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明確的建設工期實施項目建設,按照核定概算嚴格控製資金使用,在施工圖設計(含裝修設計)、招標、主體結構封頂、裝修、設備安裝等重要節點開展概算控製檢查,製止並糾正違規超概算行為,相關情況應及時書麵告知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項目竣工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結算、竣工驗收等,項目結算須在竣工後一年內完成。實行代建製的項目,代建單位對項目投資概算管理實行全過程監管,不得縱容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的違規超概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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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進一步強化超概項目懲戒問責。對項目投資概算,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負主體責任,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主管部門負管理和監督責任,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以及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等行業主管部門負監管責任。對超概項目按以下辦法予以懲戒: |
《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懷政辦發【2019】20號) 四、進一步強化超概項目懲戒問責。對項目投資概算,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負主體責任,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主管部門負管理和監督責任,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以及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等行業主管部門負監管責任。對超概項目按以下辦法予以懲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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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由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和責任部門承擔超概資金籌措任務。由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和責任部門承擔超概資金籌措任務。一是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業務技術用房以及醫院、學校等社會事業項目,縣財政局編製下一年度部門預算時,按超概金額的10%扣減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行政事業運行經費預算,當年確有困難的,可分年度扣減,但最長不超過5年,扣減的資金專門用於彌補超概項目建設資金缺口,未扣減完前,縣財政局不得增加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行政事業運行經費預算基數。其中對麻政辦發〔2018〕11號文件出台後的超概項目未及時辦理概算調整或結算,因工作拖延增加的概算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主管部門合理分清責任,因自身原因造成拖延1年以內的,按承擔的責任各解決10%,拖延2年以內的,按承擔的責任各解決20%,依此類推。其餘資金缺口,原則上按項目原批複的資金來源渠道(或比例)解決。二是對交通、水利等領域專項建設項目,因未經批準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改變設計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觀原因造成超概的,資金缺口從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及其主管部門管理的相應專項資金中解決,不得向縣人民政府新申請安排超概資金。因政策變化、建設期價格上漲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觀原因造成超概的,原則上按項目原批複的資金來源渠道(或比例)解決資金缺口。情況特別複雜的項目,由縣發展和改革局商縣財政局提出意見後,再按“一事一議”原則報請縣人民政府審定。 |
《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懷政辦發【2019】20號) 四、(一)由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和責任部門承擔超概資金籌措任務。一是對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業務技術用房以及醫院、學校等社會事業項目,市財政局編製下一年度部門預算時,按超概金額的10%扣減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行政事業運行經費預算,當年確有困難的,可分年度扣減,但最長不超過5年,扣減的資金專門用於彌補超概項目建設資金缺口,未扣減完前,市財政局不得增加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行政事業運行經費預算基數。其中對懷政辦發〔2017〕21號文件出台後的超概項目未及時辦理概算調整或結算,因工作拖延增加的概算由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主管部門合理分清責任,因自身原因造成拖延一年以內的,按承擔的責任各解決10%,拖延兩年以內的,按承擔的責任各解決20%,依此類推。其餘資金缺口,原則上按項目原批複的資金來源渠道(或比例)解決。二是對交通、水利等領域專項建設項目,因未經批準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改變設計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觀原因造成超概的,資金缺口從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及其主管部門管理的相應專項資金中解決,不得向市人民政府新申請安排超概資金。因政策變化、建設期價格上漲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觀原因造成超概的,原則上按項目原批複的資金來源渠道(或比例)解決資金缺口。情況特別複雜的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商市財政局提出意見後,按“一事一議”原則報市人民政府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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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對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實行責任追究製度。一是對2018年5月29日以前審批立項的超概10%及以上且超概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存量超概項目,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須按要求提供具有相應資質單位編製的調整概算書及有關附件材料,並報行業主管部門評審,在對調概環節和原因進行分析、劃清責任並整改後,再向縣發展和改革局報送概算調整申請,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組織評審核定後提請縣人民政府審議決策。其中超概100%以上的,提請縣人民政府審議決策前,縣發展和改革局須先商請縣審計局進行專項審計,分析原因、劃清超概責任,按有關規定追責問責。上述存量超概項目原則上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評審或審計,查清超概原因、分清超概責任,形成調概初步結論,根據項目建設類別,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落實,其中交通項目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落實,水利項目由縣水利局牽頭落實,未按時完成的,追究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及其主管部門的相關責任。二是對2018年5月29日以後審批立項的超概10%及以上且超概金額500萬元以上的新增超概項目,除執行前述存量超概項目追責有關要求外,對主要因未經批準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改變設計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觀原因造成超概的,按有關規定問責到位後,再提請縣人民政府審議決策。三是對縣人民政府審議決策的重大項目,因管理不善等主觀原因延誤工期的,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須在規定的工期屆滿後1個月內向縣人民政府作書麵說明,提出整改措施;項目竣工後1年內未完成結算造成項目超概的,對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追責問責。具體追責問責工作依照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實施。 |
《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懷政辦發【2019】20號) 四、(二)對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實行責任追究製度。一是對2017年11月以前(含)審批立項的超概10%及以上且超概金額500萬元以上的存量超概項目,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須按要求提供具有相應資質單位編製的調整概算書及有關附件材料,並報行業主管部門評審,在對調概環節和原因進行分析、劃清責任並整改後,再向市發展改革委報送概算調整申請,由市發展改革委組織評審核定後提請市人民政府審議決策。其中超概100%以上的,提請市人民政府審議決策前,市發展改革委須先商請市審計局進行專項審計,分析原因、劃清超概責任,按有關規定追責問責。上述存量超概項目原則上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評審或審計,查清超概原因、分清超概責任,形成調概初步結論,其中交通項目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落實,水利項目由市水利局牽頭落實,未按時完成的,追究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及其主管部門的相關責任。二是對2017年11月以後審批立項的超概10%及以上且超概金額500萬元以上的新增超概項目,除執行前述存量超概項目追責有關要求外,對主要因未經批準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改變設計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觀原因造成超概的,按有關規定問責到位後,再提請市人民政府審議決策。三是對市人民政府審議決策的重大項目,因管理不善等主觀原因延誤工期的,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須在規定的工期屆滿後1個月內向市人民政府作書麵說明,提出整改措施;項目竣工後1年內未完成結算造成項目超概的,對項目單位或項目實施機構追責問責。具體追責問責工作依照有關黨紀政紀規定和幹部管理權限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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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對引起超概問題的中介機構予以懲戒對麻政辦發〔2018〕11號文件出台後的超概項目,因勘察設計深度不夠或設計缺陷造成項目建設發生重大變更,以及工程谘詢、造價、評估等中介成果中出現漏項、缺項等,導致超概10%以上或超概未超過10%但超概金額1000萬元以上的,將有關勘察設計、工程谘詢、造價和評估機構列入麻陽苗族自治縣地方信用“黑名單”,依法限製其承擔全縣各類政府投資項目的相關業務。 |
《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懷政辦發【2019】20號) 四、(三)對引起超概問題的中介機構予以懲戒。對懷政辦發〔2017〕21號文件出台後的超概項目,因勘察設計深度不夠或設計缺陷造成項目建設發生重大變更,以及工程谘詢、造價、評估等中介成果中出現漏項、缺項等,導致超概10%以上或超概未超過10%但超概金額1000萬元以上的,將有關勘察設計、工程谘詢、造價和評估機構列入懷化市地方信用“黑名單”,依法限製其承擔全市各類政府投資項目的相關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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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對超概控製不力的代建單位予以懲戒實行代建製的項目,代建主管部門須加強監管,監督代建單位嚴格控製投資概算,確保不因代建單位自身管理原因造成超概。如因代建單位自身管理原因造成超概的,按現行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將該單位列入麻陽苗族自治縣地方信用“黑名單”,依法限製其參與代建活動,同時由代建單位賠付相應超概投資。縣本級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由縣商務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按照本通知進行管理。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以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
《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及概算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懷政辦發【2019】20號) 四、(四)對超概控製不力的代建單位予以懲戒。實行代建製的項目,代建主管部門須加強監管,監督代建單位嚴格控製投資概算,確保不因代建單位自身管理原因造成超概。如因代建單位自身管理原因造成超概的,按現行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將該單位列入懷化市地方信用“黑名單”,依法限製其參與代建活動,同時由代建單位賠付相應超概投資。 市本級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本通知進行管理。各縣市區、懷化高新區、懷化經開區可參照本通知,結合本地區實際,製訂進一步加強本級政府投資項目概算管理相關製度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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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以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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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範性文件應當於統一公布之日起30日以後施行。但是,公布後不立即施行將有礙法律、法規、規章、上位規範性文件執行,或者不利於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應當明確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