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及部門預算構成情況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情況

六、其他情況說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預算公開表

1、收支總表

2、收入總表

3、支出總表

4、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5、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6、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7、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4、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8、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表

19、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支出表

20、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1、其他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2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麻陽苗族自治縣民政局2024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製定並組織實施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3、指導全縣民政工作和基層民政組織建設;

4、負責民政事業計劃財務和統計工作;

5、負責民政事業費的管理、使用和監督;

6、負責全縣社會組織、社會救濟、城鄉五保特困人員供養、敬老院建設、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村民自治、村務公開、行政區劃、地名標誌、社會福利、社會事務、流浪乞討、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婚姻登記、收養、殯葬改革、福利彩票發行、革命老區等日常工作;

7、承擔縣慈善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機構設置情況

我單位為全額撥款行政單位,二級單位11個:低收入家庭認定中心、救急難事務中心、殯葬事務管理所、社會福利院、社會組織管理中心、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管理中心、縣民政局婚姻登記事務中心、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慈善會事務中心、福利彩票銷售管理站、中心敬老院。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股)、行政審批服務股(法治股)、規劃財務股、社會救助股(養老服務和兒童福利股)、基政社區和地名區劃股(革命老區管理股)、社會事務股(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股)。

我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本年度部門預算編製範圍為麻陽苗族自治縣民政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

2024年收入預算9921.86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398.32萬元,增長14.09%(主要是今年財政撥款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321.86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600萬元。

2、支出預算

2024年支出預算9921.86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398.32萬元,增長14.09%(主要是今年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增長)。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213.6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5.6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2.54萬元、其他支出600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9921.86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398.32萬元,增長14.09%。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213.63萬元,占92.86%、衛生健康支出45.69萬元,占0.46%、住房保障支出62.54萬元,占0.63%、其他支出600萬元,占6.05%。

1、基本支出

2024年年初預算數為866.86萬元,係保障我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在職人員的工資性支出、離休人員的離休費、各項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781.1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76.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8.9萬元。

2、項目支出

2024年年初預算數為9055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其中:專項工作經費31萬元;百歲老人生活及護理費45萬元;民政事務專項資金100萬元;特殊兒童群體基本生活保障285萬元;高齡老人生活補貼494萬元;老年福利50萬元;民政局敬老院工資及社保費300萬元;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320萬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480萬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40萬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850萬元;臨時救助支出200萬元;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支出50萬元;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500萬元;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1200萬元;社救人員經費10萬元;社會福利彩票公益金600萬元。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

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600萬元,主要用於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六、其他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4年預算單位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76.80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1.8萬元。主要是辦公費項目的增加。

2、“三公”經費預算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6.8萬元,較上年決算增加0.84萬元,增長原因主要是上年度部分票據放在本年度報賬。其中:公務接待費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4.8萬元。

3、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4年單位一般性支出預算安排76.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33.2萬元、水費2萬元、電費1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8萬元、差旅費20萬元、培訓費2萬元、公務接待費2萬元、郵電費0.8萬元。

4、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年初部門預算未安排政府采購資金計劃。

5、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23 年末,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為一般公務用車。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無單價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6、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無新增資產

7、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4年我單位整體支出9055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17個,涉及項目支出9055萬元,其中專項工作經費31萬元;百歲老人生活及護理費45萬元;民政事務專項資金100萬元;特殊兒童群體基本生活保障285萬元;高齡老人生活補貼494萬元;老年福利50萬元;民政局敬老院工資及社保費300萬元;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320萬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480萬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40萬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850萬元;臨時救助支出200萬元;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支出50萬元;城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500萬元;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1200萬元;社救人員經費10萬元;社會福利彩票公益金600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七、名詞解釋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預算單位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是指單位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麻陽苗族自治縣民政局2024年部門預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