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水利局2023年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及部門預算構成情況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情況
六、其他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3年預算公開表
1、收支總表
2、收入總表
3、支出總表
4、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5、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6、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7、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4、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8、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表
19、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支出表
20、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1、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2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1、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編製全縣水資源規劃、縣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2、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製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縣和跨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製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全縣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3、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有關製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縣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4、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製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
5、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製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製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製等管理製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6、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複、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係連通工作;承擔河(湖)長製組織實施具體工作。
7、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和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8、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9、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係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10、負責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大中型水庫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製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協調推動水庫移民對口支援等工作。
11、指導協調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縣(市、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利工程設施的安全監管。
12、開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擬訂水利行業的地方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13、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製洪水幹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編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台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14、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5、職能轉變。縣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製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機構設置情況
1、機構設置
水利局為全額撥款行政事業單位。機關內設股室6個,辦公室、水利規劃科技與建設股、水資源與政策法規股、水利工程質量與運行安全監督股、河湖管理股、農村水利水電股。
2、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我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本年度部門預算編製範圍為麻陽苗族自治縣水利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
2023年收入預算5882.41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3147.1萬元,增長115.05%,預算增長的原因為水利建設資金增加3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882.4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社會保障基金預算資金0萬元、上級財政補助收入3000萬元。
2、支出預算
2023年支出預算5882.41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3147.1萬元,增長115.05%,預算增長的原因為水利建設資金增加3000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4.0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8.18萬元、農林水支出5600.8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9.29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5882.41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3147.1萬元,增長115.05%。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4.08萬元,占2.45%、衛生健康支出58.18萬元,占0.99%、農林水支出5600.86萬元,占95.21%、住房保障支出79.29萬元,占1.35%。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
2023年年初預算數為1082.41萬元,係保障我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在職人員的工資性支出、離休人員的離休費、各項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070.7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5.65萬元。
2、項目支出
2023年年初預算數為4800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其中:項目管理的商品和服務支出100萬元,包括水利項目前期工作經費,主要用於項目前期設計規劃、可行性研究、水土保持方案編製、項目預算編製等費用;資本性支出4700萬元,包括水利建設資金中用於水利建設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
2023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數據。
六、其他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3年預算單位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6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37萬元,減少86.06%。主要是預算經費安排有限,各項商品和服務支出減少。
2、“三公”經費預算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4萬元,與上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為我單位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嚴控“三公”經費預算。其中:公務接待費4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3、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3年單位一般性支出預算安排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0萬元、水費0萬元、電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差旅費0萬元、會議費0萬元、培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0萬元、維修費0萬元、其他交通費0萬元、工會經費6萬元。
本部門2023年度預算安排會議費0萬元,安排培訓費0,未擬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
4、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23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0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0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0萬元。。
5、國有資產占有情況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截至2022年末,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縣級領導幹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台(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套)。本部門無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6、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和監督約束。進一步樹牢績效意識,嚴格績效目標管理,提高績效指標設置質量,推動績效管理提質增效。按照“誰申請資金,誰編製績效目標”的原則,將績效目標作為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硬化績效目標約束。所有資金均需設置高質量績效目標,未認真開展績效評估的,不得申報;績效不達標的堅決不予進入項目庫。強化財審聯動機製,將績效、審計結果與預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機銜接,加大評價結果應用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3年我單位整體支出5882.41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其中,基本支出1082.41萬元,項目支出4800萬元。
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4個,涉及項目支出4800萬元,其中:水利局工程項目的前期工作經費100萬元,基層抗旱防汛體係運行維護等1700萬元,預列上級專項轉移支付3000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七、名詞解釋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預算單位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是指單位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預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