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開展GYB創業培訓和勞動關係協調員培訓定點培訓機構認定工作的公告
為統籌做好我縣職業培訓工作,按照“麵向社會、公開公平、自願申報、現場考評、擇優定點、動態調整”的原則,經局黨組會研究,決定擬於近期開展GYB創業培訓和勞動關係協調員培訓定點培訓機構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範圍
懷化市內具有GYB創業培訓或勞動關係協理員培訓資質的各類公辦、民辦、企業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均可以進行申報。
二、認定條件
1.取得相應辦學資質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在湖南省2024年度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年度質量督導評估中評估結果為合格以上等次;
2.在麻陽具備承擔GYB創業培訓或勞動關係協理員培訓相應的教學設備、培訓場所和師資力量以及培訓管理所必需的遠程視頻監控(錄像)設備等基本條件;
3.課程設置符合人力資源市場需求,培訓的方式方法能滿足培訓對象的需要;
4.有相對穩定的就業信息渠道,就業指導得力;
5.規章製度健全,內部管理規範,社會信譽好;
6.無違規辦學不良記錄,無違法行為,法定代表本人無不良誠信記錄。
三、認定方式
縣人社、就業服務中心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實地踏勘了解申請培訓機構培訓資質、師資力量、軟硬件設施、以前年度培訓工作開展情況、履職盡責和遵守法律法規等情況,作出綜合評估。
四、認定程序
(一)申請
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於2025年12月9前向縣就業服務中心培訓股提交申請,提交以下資料:
1.《麻陽苗族自治縣就業技能培訓機構申報申請表》(見附件1);
2.麻陽苗族自治縣職業培訓承諾書(見附件2);
3.辦學許可證(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以上材料核實原件,收加蓋單位印章的複印件);
4.提供RYB創業培訓或勞動關係協理員培訓辦學的師資情況、設備設施情況及教學計劃,其中師資情況需附教師資質相關佐證材料;
5.學校主要規章製度及人員分工製度。
(二)審核認定
縣就業服務中心收到職業培訓機構的認定申請,就相關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縣人社、就業服務中心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現場踏勘評估,主要采取查閱印證資料、聽取情況介紹、跟蹤了解實情等方式結合進行。
五、工作要求
(一)定點職業培訓機構在我縣人社、財政部門的管理監督下,由縣人社局負責日常管理及培訓計劃的製定實施。縣就業服務中心要認真履行職能,嚴格執行“開班申請、過程檢查、結業審核”三項製度,對職業培訓機構培訓情況、資料存檔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定點職業培訓機構要主動按照就業信息係統的管理要求,將培訓過程從學員身份驗證、製定開班計劃、培訓考核、跟蹤服務、推薦就業或創業、補貼對象享受補貼情況等全過程在係統上進行完整記錄;逐一建立培訓學員台賬,將培訓學員培訓前的就業意願征集、參訓內容、出勤情況、培訓成績、獲取證書情況、就業情況、享受培訓補貼等情況記入學員培訓檔案。
(三)定點培訓機構的認定期限為一年,到期後自動予以注銷,需繼續承擔培訓任務的,應重新認定。
(四)建立退出機製。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點培訓機構,要取消定點培訓機構資質,並視情況進行責任追究:
1.任意減少培訓內容和培訓課時,以及在培訓過程中弄虛作假、培訓質量低劣、學員反映強烈的;
2.違反有關規定向學員濫收培訓費,尤其是存在騙取、套取培訓資金的;
3.招生、教學活動與招生簡章和廣告承諾不一致的;
4.將培訓教學任務委托或承包給其他組織或個人的;
5.製度不全、管理不善,造成學員在培訓期間違法亂紀或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
6.申報技能培訓補貼材料弄虛作假的;
7.培訓學員或社會人員舉報培訓質量不高、學員就業創業不實的;
9.辦學資格未年審或年度考核評估驗收不合格的;
10.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並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麻陽苗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