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下達2024年度森林采伐主伐第一批次計劃的通知
麻林發〔2024〕1號
麻陽苗族自治縣林業局
關於下達2024年度森林采伐主伐第一批次
計劃的通知
各鄉鎮林業工作機構,局屬各股室、直屬事業單位、二級機構:
為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確保森林覆蓋率、森林蓄積量持續增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加強“十四五”期間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林資發〔2021〕112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全省“十四五”期間森林采伐限額管理的通知》(湘政函〔2021〕13號)、《湖南省林業局關於加強全省“十四五”期間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湘林資〔2022〕3號)要求,結合各鄉鎮采伐計劃申報情況,經研究,現將2024年度各鄉鎮森林采伐主伐計劃下達給你們(詳見附表),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限額采伐和憑證采伐是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關鍵性措施,對提升森林生態質量、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各鄉鎮應結合林長製工作,將采伐限額執行情況納入林長製督查考核的重要內容,依法嚴格執行限額采伐和憑證采伐製度,確保森林資源持續穩定增長。
二、加強計劃管理。此計劃為人工商品林主伐采伐,計劃總量不得突破。嚴格控製皆伐麵積。各鄉鎮結合本轄區可伐資源狀況,根據林木所有或經營者的申請,將林木采伐計劃以紅頭文件形式落實到林權所有人或其他森林經營者手中。計劃分配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實行“陽光分配”,不得暗箱操作和搞人情分配,並在鄉、村政務公開欄進行公示。
三、加強采伐管理。一是認真執行森林采伐限額規定,建立健全林木采伐管理製度,做到措施有力、職責明確、規範有序。對於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內、上年度采伐後未按照規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務、上年度發生重大濫伐案件、森林火災或者大麵積嚴重森林病蟲害未采取預防和改進措施、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禁止采伐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二是認真落實林木采伐管理措施。繼續全麵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嚴禁皆伐天然闊葉林,嚴禁采挖移植天然大樹和古樹名木搞綠化,不得將天然林改造為人工林,不得擅自將公益林改變為商品林。切實加強采伐源頭管理,指導、檢查、監督林木采伐,明確伐區監管人員,發現問題及時製止,依法進行林木采伐,確保林木采伐管理規範有序。三是認真落實便民服務。采伐蓄積15立方米以上(含)應進行伐區調查設計。對林農個人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積不超過15立方米的實行告知承諾方式審批。申請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應當提交有關采伐地點、林種、樹種、麵積、蓄積、方式、更新措施和林木權屬等內容的申請材料,達到本通知規定蓄積標準的還應當提交伐區調查材料。其他相關材料可由發證機關進行網上查找,也可由申請人承諾補正、實行容缺辦理。全麵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辦理”以及林木采伐APP等便捷高效服務。堅持服務站點向基層延伸,充分發揮各鄉鎮森林采伐管理機構作用,積極為林農采伐辦證提供在線申請、集中受理、統一送審或代為辦理等前移服務。四是鄉鎮林木采伐管理單位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加強對伐區調查設計、采伐作業和伐區更新質量抽查。林木采伐的組織和個人、伐區調查設計提供技術服務的機構要對林木采伐申報和設計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並承擔相應誠信和法律責任。健全完善采造掛鉤、伐育同步機製,確保采伐跡地及時更新造林,培育發展好森林資源,提倡人工更新混交林。采伐林木的單位、組織或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麵積不得少於采伐的麵積,更新造林應當達到相關技術規程規定的標準。五是受害林木采伐清理要堅持憑證采伐製度,並建受害林木采伐專門台賬,其中枯死鬆木處置方式按《麻陽苗族自治縣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方案》實施,對於感染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及林業補充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采伐剩餘物等要全株清理,采取集中燒毀或其他有效的除害措施。受害林木的采伐清理在采伐前須做好受害調查或伐區作業設計,並提供相關影像資料存檔備查。因撲救森林火災、防洪搶險等緊急情況需要采伐林木的,組織搶險的單位或者部門應當自緊急情況結束之日起30日內,將采伐林木的情況報告縣林業局。及時加強對受害林木采伐清理的指導、協調、監督工作,在清理過程中,能夠不采伐即可恢複的,盡量采用天然或人工促進恢複的措施。要切實強化森林資源監管,嚴防借清理之名進行亂砍濫伐,確保清理有序有效開展,對非法采伐森林資源行為要堅決打擊,維護林區秩序穩定。六是要加強采伐區的森林防火,嚴禁作業人員帶火種進山;在采伐區要設立防火警示牌;在采伐區域邊緣清理出不少於5米的防火隔離帶;每公頃丟棄木材不得超過0.1立方米,伐區剩餘物清理嚴格按照調查設計要求或森林防火相關要求進行;因高溫、幹旱、大風、大汛、大雪等其他特殊天氣,暫停林木采伐,確保安全作業。
四、加強檔案管理。一是對於轄區內的各類森林資源計劃統計、伐區作業設計、采伐辦證、采伐監管、跡地更新等各項工作形成文字、圖片、影像等檔案資料,不斷促進森林資源規範管理,依法保護,有序利用。二是建立健全林木采伐登記管理台賬,實行一證一登記、一事一登記,對於疑似非法使用森林資源(含林地、林木)的可直接向轄區內林長製工作網格內的“一長四員”反映,並將違法情況形成統計報表一月一上報,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報表報縣林業局森林資源管理股。
附件:1.麻陽縣2024年度鄉鎮森林采伐主伐計劃安排表
2.采伐事項告知書(請在鄉鎮便民服務大廳公示)
3.授權委托書
4.林木采伐公示表
5.林木采伐申請書
6.林木采伐審核意見書
7.林木采伐申請承諾書
8.林木采伐申請材料清單
9.麻陽苗族自治縣疑似非法使用森林資源月報表
麻陽苗族自治縣林業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麻陽縣2024年度鄉鎮森林采伐第一批次主伐計劃安排表
單位: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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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 鎮 |
數 量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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堯市鎮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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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閣鄉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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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橋江鄉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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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家村鄉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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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家坪鎮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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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羊哨鄉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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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村鎮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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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桑鄉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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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家堡鄉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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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家寨鄉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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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村鄉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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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裏鎮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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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和鎮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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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栗樹鄉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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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門鎮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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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溪鄉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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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墟鎮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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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公坪鎮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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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9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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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數量均為林木采伐蓄積。
附件2
采伐事項告知書
麻陽苗族自治縣林業局就林木采伐許可證核發審批事項告知如下:
一、審批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五十六條: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應當申請采伐許可證,並按照采伐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采伐自然保護區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請采伐許可證,但應當符合林木采伐技術規程。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請采伐許可證。非林地上的農田防護林、防風固沙林、護路林、護岸護堤林和城鎮林木等更新采伐,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管理。采挖移植林木按照采伐林木管理。第五十七條規定第三款: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個人承包集體林地上的林木,由縣級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核發采伐許可證。第六十一條:采伐林木的組織和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麵積不得少於采伐的麵積,更新造林應當達到相關技術規程規定的標準。
(二)《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加強“十四五”期間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林資發〔2021〕112號)第三點規定:林農個人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積不超過15立方米的,全麵實行告知承諾方式審批。《湖南省林業局關於加強全省“十四五”期間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湘林資〔2022〕3號)文件規定:采伐蓄積15 立方米以上(含)應進行伐區調查設計。
(三)《湖南省林木采伐許可證核發管理辦法》(湘林資〔2018〕3號)第六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采伐林木由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鄉鎮基層林業管理機構核發。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公益林隻能進行撫育、更新和低質低效林改造性質的采伐。但是因科研或者實驗、防治林業有害生物、建設護林防火措施、營造生物防火隔離帶、遭受自然災害等需要采伐的除外。
(五)《國家級公益林管理辦法》(林資發〔2017〕34號第十三條:二級國家級公益林在不影響整體森林生態係統功能發揮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第十二條第三款相關技術規程的規定開展撫育和更新性質的采伐。在不破壞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其林地資源,適度開展林下種植養殖和森林遊憩等非木質資源開發與利用,科學發展林下經濟。國有二級國家級公益林除執行前款規定外,需要開展撫育和更新采伐或者非木質資源培育利用的,還應當符合森林經營方案的規劃,並編製采伐或非木質資源培育利用作業設計,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依法批準後實施。第十四條:國家級公益林中的天然林,除執行上述規定外,還應當嚴格執行天然林資源保護的相關政策和要求。
二、適用範圍
林農個人申請采伐蓄積不超過15立方米的人工商品林。
三、申請材料
(一)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可通過政府部門間核查查詢的地區不要求申請人提供,登記姓名、證件號碼等信息即可);
(二)林木采伐申請表(應填明采伐林木的采伐地點、林種、樹種、麵積、蓄積、方式、更新措施和林木權屬等內容);
(三)申請人簽字確認的承諾書;
(四)林木采伐申請書。
四、審批條件
(一)申請人必須是林木所有者或經營管理者;
(二)所申請采伐的林木無權屬爭議;
(三)林農個人申請采伐蓄積不超過15立方米的人工商品林;
(四)林農采取的采伐技術符合相關規程;
(五)編限單位有對應采伐類型且有足夠的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額。
五、承諾的期限和效力
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且符合審批條件的,本機關依法核發林木采伐許可證。
六、監督和法律責任
本機關將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投訴舉報專項檢查以及信用監督等方式,對申請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申請人實際采伐林木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本機關將視具體情況要求限期整改或依法撤銷行政許可,符合法定行政處罰情形的給予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七、誠信管理
發現申請人做出不實承諾或者違反承諾的,本機關將不誠信行為記入林木采伐失信名單後錄入采伐審批係統,將申請人作為嚴格審核和重點監管的對象,並適時將申請人的不誠信記錄推送至政務服務平台、信用湖南等平台,按國家有關要求實施“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製。
附件3
授權委托書(個人)
委托人姓名(個人):
身份證號碼:
聯係電話:
地址及郵編:
受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聯係電話:
地址及郵編:
就我向 麻陽苗族自治縣林業局 申請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一事,現委托 作為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委托代理權限:
1.代為提交林木采伐許可證申請材料,並根據行政機關要求補齊或補正材料;
2.代為簽收采伐許可證相關文書及采伐許可證件、標簽;
3.代為提出陳述、申辯或申請聽證,並按要求參加聽證 ; 4.(其他委托代理的權利)。
委托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受委托人身份證明
委托人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授權委托書(單位)
委托單位名稱: 職務: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聯係電話:
地址及郵編:
受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聯係電話:
工作單位及職務:
地址及郵編:
就我(單位)向麻陽苗族自治縣林業局申請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一事,現委托 作為委托代理人代為辦理。
委托代理權限:
1.代為提交林木采伐許可證申請材料,並根據行政機關要求補齊 或補正材料;
2.代為簽收采伐許可證相關文書及采伐許可證件、標簽;
3.代為提出陳述、申辯或申請聽證,並按要求參加聽證 ; 4.(其他委托代理的權利 )。
委托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附件:受委托人身份證明
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4
鄉(鎮) 村林木采伐公示表
按照 政發〔2024〕 號文件精神,依據村民 申請結合其可伐森林資源狀況,現將我村 農戶2024年商品林林木擬采伐情況予以公示。
單位: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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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
林權所有人或經營者 |
四至界線 |
采伐地點 |
主要樹種 |
指標數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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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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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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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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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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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數據均為林木采伐蓄積量,公示天數不少於7天。
公示單位: 村委會(蓋章) 公示意見(簽章):
公示日期:202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林木采伐許可證申請書(個人)
麻陽苗族自治縣林業局:
本人現向你局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
申請事由:
(個人申請填寫以下信息)
申請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郵編: 住址:
(如委托他人辦理,需填寫受委托人信息)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單位: 住址: 郵編: 請依法審查並予以批準。
附:林木采伐許可證申請材料清單
申請人:
受委托人:
年 月 日
林木采伐許可證申請書(單位或組織)
麻陽苗族自治縣林業局:
我單位現向你局申請 林木采伐許可證。
申請事由:
(單位申請填寫以下信息)
申請人名稱: 信用代碼編號: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住址: 郵編:
(如委托他人辦理, 需填寫受委托人信息)
受委托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單位: 住址: 郵編: 請依法審查並予以批準。
附:林木采伐許可證申請材料清單
申請人:
受委托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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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公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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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
聯係 方式 |
身份證號 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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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地點 |
鄉(鎮、場) 村(工區) 組;小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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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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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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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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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麵積 |
采伐蓄積 (立方米、株數) |
出材量 (立方米、株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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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樹種 |
采伐 類型 |
采伐 方式 |
鬱閉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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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強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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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時間: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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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
年 月 日前 |
更新方式: |
更新樹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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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審 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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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員會意見(簽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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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林業工作機構意見(簽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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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人民 政府意見(簽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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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服務股意見(簽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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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資源管理股初審意見(簽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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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領導審批意見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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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員會意見(簽章):
年 月 日 |
鄉鎮林業工作站意見(簽章):
年 月 日 |
鄉鎮人民政府意見(簽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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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審批服務股辦理(簽章): 年 月 日 |
森林資源管理股初審意見(簽章): 年 月 日 |
局領導審批意見: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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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林木采伐申請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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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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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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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采伐詳細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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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林木土地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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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權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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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權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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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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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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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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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采伐蓄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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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材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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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株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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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區麵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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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起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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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勢樹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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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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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樹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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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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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書
本人已知曉麻陽苗族自治縣林業局關於林木采伐許可證核發告知的全部內容,現作出下列承諾: 1.本申請人是伐區采伐作業和跡地更新的責任主體,將嚴格按照《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的時間、地點、數量、樹種和方式等采伐林木;嚴格按照《森林法》的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完成采伐跡地更新造林任務,並達到驗收標準。 2.在林木采伐作業全程遵守、服從林業主管部門的管理要求,自覺履行安全生產相關規定,嚴格按照作業要求將伐區剩餘物及時清理幹淨,防止森林火災發生。 3.按照行政審批機關告知的條件、標準和要求,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實、準確、有效。 4.自願承擔違反承諾或者承諾不實的全部責任和後果。 5.上述承諾是本申請人真實意願的表達。 特此承諾。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備注:本承諾書一式二份,申請人執一份,審批機關留存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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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請人對土地類型、林木權屬真實性負責。土地類型:林地和非林地。
附件8
林木采伐許可證申請材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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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材 料 名 稱 |
份數 |
頁數 |
原件/複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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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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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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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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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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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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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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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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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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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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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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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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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許可證申 請 人 |
承諾:本人(單位)提交的上述申請材料真實合法有效,並對其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本人(單位)同意麻陽苗族自治縣林業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條和國家、省有關信息公開的規定公開與申請人相關的行政許可信息。
林木采伐許可證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 (簽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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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麻陽苗族自治縣疑似違法使用森林資源月報表
單位:畝、株、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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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鎮 |
網格 |
村 |
違法行為基本情況(包括當事人基本情況及簡要違法事實) |
是否報告(請說明)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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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月5日前上報上月發現的本鄉鎮疑似違法使用森林資源情況
上報人(簽字): 上報單位(鄉鎮林業工作機構蓋章)
上報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