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財政信息
麻陽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
2019年收入預算939.69萬元。其中:經費撥款939.69萬元。
2、支出預算
2019年支出預算939.6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76.5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8.28萬元、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41.8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3.08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39.69萬元,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
2019年年初預算數為939.69萬元,係保障我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在職和自收自支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住房公積金、基本醫療保險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759.4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76.0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26萬元。
三、其他情況說明
1、行政運行經費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行政運行經費176.02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57.17萬元。主要是鄉村振興規劃編製工作經費的增加。
2、“三公”經費預算
2019年“三公”經費預算34萬元,較上年決算數減少1.24萬元(減少原因是落實上級“三公”經費預算隻減不增的要求)。其中:公務接待費2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2萬元。
3、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為3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35萬元,主要是用於《麻陽苗族自治縣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編製工作。
4、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18 年末,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單位價值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 台(套),單價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 台(套)。
5、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19年我單位整體支出939.69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6、名詞解釋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