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麻陽苗族自治縣司法局部門決算
目錄
第一部分麻陽苗族自治縣司法局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十、關於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
十二、關於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三、關於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四、關於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麻陽苗族自治縣司法局概況
一、部門職責
1、開展“七五”普法,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法製宣傳教育工作;
2、加強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刑事解教人員管理;
3、管理律師、法律援助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
4、開展全縣重大矛盾糾紛調處處理;
5、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建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
6、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7、行政複議與應訴;
8、指導本係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9、完成縣委和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我局為行政全額撥款單位。內設辦公室1個,股室11個,共12個職能股室。核定編製74人,其中,行政編48人,事業編 26人。年末實有在職73人,退休人員20人。共有車輛1台,主要用於執法執勤用車。
(二)決算單位構成
麻陽苗族自治縣司法局2020年度部門決算匯總公開單位構成僅為:麻陽苗族自治縣司法局本級。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表
(公開9張表附後)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收入總計1288.48萬元。與2019年相比,減少144.21萬元,減少10.07%;2020年支出總計1136.28萬元,與2019年相比,減少了136.82萬元,減少10.75%,年終結轉結餘152.21萬元。主要是因為公用經費壓減支出。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1128.8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28.89萬元,占100%,全年無其他收入。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136.2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28萬元,占100%,全年無其他支出。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1288.48萬元。與2019年相比,減少144.21萬元,減少10.07%;2020年財政撥款支出總計1136.28萬元,與2019年相比,減少了136.82萬元,減少10.75%,年終結轉結餘152.21萬元。主要是因為公用經費壓減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136.2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9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144.21萬元,減少10.07%,主要是因為公用經費壓減支出。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136.28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一般公共服務(201)支出2.53萬元,占0.22%;公共安全(204)支出964.18萬元,占84.85%;社會保障和就業(208)支出70.93,占6.24%;衛生健康(210)支出42.51萬元,占3.74%;城鄉社區(212)支出2萬元,占0.18%;住房保障(221)支出54.12萬元,占4.77%。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0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087.87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136.2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4.4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201)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03)一般行政管理事務(02)。
年初預算為1.51萬元,支出決算為1.5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務(201)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03)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99)。
年初預算為1.02萬元,支出決算為1.0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3、公共安全(204)司法(06)行政運行(01)。
年初預算為915.77萬元,支出決算為964.18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5.29%。決算數大於預算數主要是因為上級轉移支付預算調整增加及上年結轉結餘較多。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05)。
年初預算為68.24萬元,支出決算為68.2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9)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1)。
年初預算為2.69萬元,支出決算為2.6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6、衛生健康支出(210)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11)行政單位醫療(01)。
年初預算為42.51萬元,支出決算為42.5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7、城鄉社區支出(212)城鄉社區環境衛生(05)城鄉社區環境衛生(01)。
年初預算為2萬元,支出決算為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8、城鄉社區支出(212)其他城鄉社區衛生(99)其他城鄉社區衛生(01)。
年初預算為17.2萬元,支出決算為17.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積金(01)。
年初預算為54.12萬元,支出決算為54.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0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136.2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941.43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2.86%,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夥食補助費、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住房公積金等;公用經費194.85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7.14%,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8.9萬元,支出決算為12.61萬元,完成預算的66.72%,其中:
1、因公出(入)國境支出預算0萬元,支出決算0萬元。
2、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6.3萬元,支出決算為6.14萬元,完成預算的97.46%,與上年相比減少0.27萬元,減少4.2%,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節約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12.6萬元,支出決算為6.47萬元,完成預算的51.35%,與上年相比減少0.16萬元,減少2.4%,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執勤車的維修費用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0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6.14萬元,占48.69%,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6.47萬元,占51.31%。其中:
1、因公出(入)國境支出決算0萬元。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6.14萬元,全年公務接待共接待72批次,接待人員625人。主要是社區矯正業務培訓、司法員人民調解工作培訓及上級來人檢查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6.47萬元,本年無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47萬元,主要是公務車的燃油、保險、維修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單位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0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
九、國有資本經營支出情況說明
2020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支出。
十、關於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20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94.85萬元,比上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24.48萬元減少39.95%。減少原因是壓減人民調解、法律援助、辦案業務等日常辦公工作經費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0年開支培訓費1.2萬元,用於業務培訓,人數56人,內容為開展社區矯正、人民調解等業務工作培訓發生的經費支出。全年組織社區矯正、人民調解股室工作人員及基層司法所人員召開一次業務工作培訓,資料費、打印費、其他支出等經費預算1.4萬元,實際支出1.2萬元。
十二、關於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20年無政府采購支出。
十三、關於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均為執法執勤用車。本單位無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無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十四、關於2020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2020年科學、合理編製預算,嚴格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製決算,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各項資金,我局司法行政職能作用進一步發揮,群眾的法律水平和法治意識得到了進一步的增強,弱勢群體的權益得到了有效維護,基層矛盾糾紛得到了有效化解。在普法宣傳、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等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績,服務對象滿意度評價較高。為全縣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賽場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為完成相關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三公”經費: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麻陽縣司法局2020年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報告
為確實做好2020年度財政支出績效自我評價工作,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縣財政局《關於做好2020年度縣級財政資金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麻財績〔2021〕1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現將我單位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情況報告如下:
一、機構人員編製情況
本單位內設辦公室1個,股室11個,共計12個職能股室。核定編製 74人,其中,行政編48人,事業編 26人。年末實有在職73人,退休人員20人。
二、主要職能與年度績效目標
(一)主要職能
1、法律服務;2、普法宣傳;3、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
(二)績效目標
1、做好“七五”普法,開展法治麻陽建設和法製宣傳;
2、加強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刑事解教人員管理;
3、開展法律服務市場清理整頓;
4、開展全縣重大矛盾糾紛調處處理;
5、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建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
6、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三、部門整體支出及管理情況
2020年預算總收入1288.49萬元,其中年初預算安排1087.87萬元,年度預算追加41.03萬元,上年結轉收入159.59萬元。實際總支出1136.28萬元,全部為基本支出,無項目支出;年度結餘152.21萬元,占總收入的11.81%。
(一)基本支出情況
基本支出用於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2020年決算基本支出1136.28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938.7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70.85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69萬元、資本性支出23.99萬元。2020年初批複預算的公用經費為151.2萬元,全年決算公用經費支出為170.85萬元,較年初預算增加29.57萬元,增加了12.97%。
(二)“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20年“三公”經費支出12.61萬元,是年初預算27萬元的46.7%。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47萬元,是年初預算18萬元的47.89%;公務接待費支出6.14萬元,是年初預算9萬元的68.22%。“三公”經費支出控製在預算規定範圍之內,我單位對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嚴格控製,細化報修審批程序。公務接待管理,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明確接待地點和接待標準。實行歸口統一管理,先審批後安排。
(三)資金管理情況
我局對各項經費進行統一管理核算,並根據我局工作實際及基層司法所工作目標要求,健全完善了機關財務管理製度,機關車輛管理製度,製定了各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嚴格落實貫徹中央八項規定,認真執行公務接待有關規定,嚴格控製“三公”經費,切實加強財務支出管理,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對每一筆經費開支在核定的支出限額和範圍內實行據實憑票報賬製,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和會計核算,並進行嚴格監督檢查,無截留、貪汙、挪用現象,確保了機關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2020年我局司法行政職能作用進一步發揮,群眾的法律水平和法治意識得到了進一步的增強,弱勢群體的權益得到了有效維護,基層矛盾糾紛得到了有效化解,為全縣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服務對象滿意度評價較高。
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對經濟困難群眾的申請做到應援盡援。2020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5件,接待法律谘詢155人次,為受援群眾減免及挽回經濟損失650餘萬元。二是加強法援案件聽庭監督力度,確保辦案質量。堅持對受援人及時回訪。縣法律援助中心對已結案件完成電話回訪,受援人對案件滿意度達99%以上。
社區矯正工作:一是創新管理模式,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 建立社區服刑人員微信群,提高社區矯正中心和司法所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信息化核查和網絡教育,提高矯正效率、效果。二是執法規範有序,打擊有力。銜接配合規範,在社會調查、交付接收、解除、刑釋解教等環節加大與法院、檢察院、監獄及看守所等單位的銜接力度,做到無縫銜接。 2020年共接收刑滿釋放人員243人,入矯243人,其中假釋33人,暫予監外執行8人,緩刑202人。無脫管漏管,無重新犯罪。
法製宣傳工作:全年完成了“七五”普法宣傳工作,按照省廳“五個一”要求,組建了法律明白人和法律服務誌願者隊伍,組織開展了“憲法宣傳日”等專題法製宣傳活動,共指導開展專題法製講座60堂次。
人民調解工作方麵:完善了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獎勵補貼經費促進了人民調解工作的落實,及時預防和化解了矛盾糾紛,確保了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有效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2020年全縣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社會矛盾糾紛291起,成功調解280起,成功率98.5%,防止群體性械鬥2起,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社會大局的穩定和諧。
五、存在的問題
一是對績效目標管理的認識不到位,在編製績效目標工作中,存在被動應付的現象;二是財務人員的綜合能力還未達到績效目標編製工作的基本需求。
六、改進措施與建議
(一)加強財務管理,嚴格財務審核。在費用報賬支付時,按照預算規定的費用項目和用途進行資金使用審核、列報支付、財務核算,杜絕超支現象的發生。
(二)完善資產管理工作。規範各類資產的購置審批製度、資產采購製度、使用管理製度、資產處置和報廢審批製度等,加強單位內部的資產管理工作。
(三)強化績效管理考核,圍繞績效考核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股室及責任人,強化責任意思,使每位同誌對自己的目標任務了然於胸,從而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使考核目標中涉及到的每一項任務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