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司法局2021年部門決算公開
麻陽苗族自治縣司法局2021年部門決算公開
目錄
第一部分麻陽苗族自治縣司法局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明細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十三、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麻陽苗族自治縣司法局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1、開展“八五”普法,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法製宣傳教育工作;
2、加強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刑事解教人員管理;
3、管理律師、法律援助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
4、開展全縣重大矛盾糾紛調處處理;
5、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建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
6、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7、行政複議與應訴;
8、指導本係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9、完成縣委和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決算單位構成
(一)內設機構設置
我局為行政全額撥款單位。內設辦公室1個,股室11個,共12個職能股室。核定編製74人,其中,行政編48人,事業編 26人。年末實有在職75人,退休人員20人。共有車輛1台,主要用於執法執勤用車。
(二)決算單位構成
麻陽苗族自治縣司法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單位構成僅為麻陽苗族自治縣司法局本級。
第二部分部門決算表
(公開9張表附後)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收入總計1340.87萬元(其中:本年收入1188.67萬元,上年結轉結餘152.21萬元),與2020年相比,增加52.39萬元,增加4.07%;主要是因為上級政法轉移支付資金增加。
2021年支出總計1248.57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248.57萬元,年末結轉結餘92.31萬元),與2020年相比,增加了52.39萬元,4.07%,主要是因為上級政法轉移支付資金增加。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收入合計1188.6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88.67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1248.5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57萬元,占100%;項目支出0萬元,占0%;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0%;經營支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1188.67萬元(不含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與2020年相比,增加59.78萬元,增加5.30%,主要是因為上級政法轉移支付資金增加;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1248.57萬元(不含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與2020年相比,增加了112.29萬元,增長9.88%,主要是增加了人員經費的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及社區矯正工作辦公設備購置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248.5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12.29萬元,增長9.88%,主要是增加了人員經費的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及社區矯正工作辦公設備購置支出。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248.57萬元,主要用於以下方麵:一般公共服務(201)支出17.23萬元,占1.38%;公共安全(204)支出934.81萬元,占74.87%;社會保障和就業(208)支出106.63,占8.54%;衛生健康(210)支出47.57萬元,占3.81%;城鄉社區(212)支出72.1萬元,占5.77%;住房保障(221)支出70.22萬元,占5.62%。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172.72萬元,支出決算數為1248.5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6.4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7.23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主要是因為年中預算調整增加。
2、公共安全(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
年初預算為914.39萬元,支出決算為915.9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17%。決算數大於預算數主要是因為上級轉移支付預算調整增加及上年結轉結餘較多。
3、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務(項)。
年初預算為20萬元,支出決算為18.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4.5%,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原因為節約開支。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項)。
年初預算為72.54萬元,支出決算為84.4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6.45%,年中預算調整增加。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15.12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主要是因為此項為按實際發生支付。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7.04萬元,決算數大於預算數主要是因為年中預算調整增加。
7、衛生健康支出(類) 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
年初預算為47.57萬元,支出決算為47.5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8、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
年初預算為47.55萬元,支出決算為72.1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51.63%,決算數大於預算數主要是因為年中預算調整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年初預算為70.22萬元,支出決算為70.2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248.5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1043.92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3.61%,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夥食補助費、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住房公積金等;公用經費204.65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6.39%,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差旅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公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8萬元,支出決算為12.44萬元,完成預算的69.11%,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為0萬元,決算數與年初預算數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與上年相比無變化,主要原因是今年及去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6萬元,支出決算為5.98萬元,完成預算的99.67%,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節約支出。與上年相比減少0.16萬元,減少2.6%,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節約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12萬元,支出決算為6.46萬元,完成預算的53.83%,決算數小於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節約支出。與上年相比減少0.01萬元,減少0.15%,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執勤車的維修費用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5.98萬元,占48.07%, 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6.46萬元,占51.93%。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個,累計0人次。
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5.98萬元,全年公務接待共接待75批次,接待人員638人。主要是社區矯正業務培訓、司法員人民調解工作培訓及上級來人檢查工作發生的接待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6.46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46萬元,主要是公務車的燃油、保險、維修支出,2021年我單位更新公務用車0輛。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單位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為1輛。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
九、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21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04.65萬元,比上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94.85萬元增加5.03%。增加原因是增加了社區矯正、法律援助、辦案業務等日常辦公工作經費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況說明
2021年開支會議費0萬元,開支培訓費0.44萬元,用於業務培訓,人數24人,內容為開展社區矯正業務工作培訓發生的經費支出;本年度未舉辦節慶、晚會、論壇、賽事等活動,無此項開支。
十一、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部門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2.2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2.2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十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輛,主要領導幹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1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 台(套),單價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21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全麵開展績效自評,共涉及整體預算資金1248.57萬元。2021年,我單位嚴格預算執行,完整、準確編製決算,統籌安排、節約使用各項資金,司法行政職能作用進一步發揮,群眾的法律水平和法治意識得到了進一步的增強,弱勢群體的權益得到了有效維護,基層矛盾糾紛得到了有效化解。在普法宣傳、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等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績,服務對象滿意度評價較高。為全縣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部門整體支出進行績效自評報告後附。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賽場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為完成相關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各項支出。
“三公”經費:指通過財政撥款資金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
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第五部分附件
2021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報告
為確實做好2021年度財政支出績效自我評價工作,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縣財政局《關於做好2021年度縣級財政資金績效自評工作的通知》(麻財績〔2022〕1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現將我單位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情況報告如下:
一、機構人員編製情況
本單位內設辦公室1個,股室11個,共計12個職能股室。核定編製 74人,其中,行政編48人,事業編 26人。年末實有在職75人,退休人員20人。
二、主要職能與年度績效目標
(一)主要職能
1、法律服務;2、普法宣傳;3、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
(二)績效目標
1、做好“八五”普法,開展法治麻陽建設和法製宣傳;
2、加強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刑事解教人員管理;
3、開展法律服務市場清理整頓;
4、開展全縣重大矛盾糾紛調處處理;
5、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建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
6、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7、規範性文件管理及行政複議與應訴。
三、部門整體支出及管理情況
2021年預算總收入1340.88萬元,其中年初預算安排1172.72萬元,年度預算追加15.95萬元,上年結轉收入152.21萬元。實際總支出1248.57萬元,全部為基本支出,無項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況
基本支出用於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2020年決算基本支出1248.57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021.7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82.4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22.16萬元、資本性支出22.23萬元。2021年初批複預算的公用經費為131.4萬元,全年決算公用經費支出為182.42萬元,較年初預算增加51.02萬元,增加了38.82%。
(二)“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2021年“三公”經費支出12.44萬元,是年初預算18萬元的69.11%。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6.46萬元,是年初預算12萬元的53.83%;公務接待費支出5.98萬元,是年初預算6萬元的98.6%。“三公”經費支出控製在預算規定範圍之內,我單位對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嚴格控製,細化報修審批程序。公務接待管理,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明確接待地點和接待標準。實行歸口統一管理,先審批後安排。
(三)資金管理情況
我局對各項經費進行統一管理核算,並根據我局工作實際及基層司法所工作目標要求,健全完善了機關財務管理製度,機關車輛管理製度,製定了各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嚴格落實貫徹中央八項規定,認真執行公務接待有關規定,嚴格控製“三公”經費,切實加強財務支出管理,堅持專款專用的原則,對每一筆經費開支在核定的支出限額和範圍內實行據實憑票報賬製,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和會計核算,並進行嚴格監督檢查,無截留、貪汙、挪用現象,確保了機關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2021年我局司法行政職能作用進一步發揮,群眾的法律水平和法治意識得到了進一步的增強,弱勢群體的權益得到了有效維護,基層矛盾糾紛得到了有效化解,為全縣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提供了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服務對象滿意度評價較高。
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對經濟困難群眾的申請做到應援盡援。2021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5件,接待法律谘詢550人次,為受援群眾減免及挽回經濟損失650餘萬元。二是加強法援案件聽庭監督力度,確保辦案質量。堅持對受援人及時回訪。縣法律援助中心對已結案件完成電話回訪,受援人對案件滿意度達99%以上。
社區矯正工作:一是創新管理模式,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 建立社區服刑人員微信群,提高社區矯正中心和司法所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信息化核查和網絡教育,提高矯正效率、效果。二是執法規範有序,打擊有力。銜接配合規範,在社會調查、交付接收、解除、刑釋解教等環節加大與法院、檢察院、監獄及看守所等單位的銜接力度,做到無縫銜接。 2021年共接收刑滿釋放人員248人,入矯248人,其中假釋30人,暫予監外執行8人,緩刑210人。無脫管漏管,無重新犯罪。
法製宣傳工作:全年完成了“八五”普法宣傳工作,按照省廳“五個一”要求,組建了法律明白人和法律服務誌願者隊伍,組織開展了“憲法宣傳日”等專題法製宣傳活動,共指導開展專題法製講座60堂次。
人民調解工作方麵:完善了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獎勵補貼經費促進了人民調解工作的落實,及時預防和化解了矛盾糾紛,確保了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有效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2021年全縣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社會矛盾糾紛855起,成功調解846起,成功率98.5%,防止群體性械鬥2起,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社會大局的穩定和諧。
五、存在的問題
一是對績效目標管理的認識不到位,在編製績效目標工作中,存在被動應付的現象;二是財務人員的綜合能力還未達到績效目標編製工作的基本需求。
六、改進措施與建議
(一)加強財務管理,嚴格財務審核。在費用報賬支付時,按照預算規定的費用項目和用途進行資金使用審核、列報支付、財務核算,杜絕超支現象的發生。
(二)完善資產管理工作。規範各類資產的購置審批製度、資產采購製度、使用管理製度、資產處置和報廢審批製度等,加強單位內部的資產管理工作。
(三)強化績效管理考核,圍繞績效考核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明確責任領導和責任股室及責任人,強化責任意思,使每位同誌對自己的目標任務了然於胸,從而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使考核目標中涉及的每一項任務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