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負責人楊獻中
  • 電話0745-5850898
  • 機構地址麻陽苗族自治縣高村鎮高壟社區工農路077號
  •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懷化市生態環境局麻陽分局機構職能

機構名稱:懷化市生態環境局麻陽分局

負 責 人:楊獻中

辦公電話:0745-5850898

機構地址:麻陽苗族自治縣高村鎮高壟社區工農路077號

機構簡介:

懷化市生態環境局麻陽分局是縣政府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內設辦公室、環保督察協調股、行政審批股、汙染防治股4個職能股室,下設麻陽苗族自治縣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麻陽苗族自治縣生態環境監測站2個二級機構,共有幹部職工35人。

懷化市生態環境局麻陽分局主要工作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製訂全縣環境保護規範性文件、環境保護技術政策、環保規劃和計劃,負責各類環境汙染的防治和管理,組織處理全縣的環境問題,組織開展全縣的環保宣教工作;以及環保科技、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環保執法、主要汙染物減排、生態保護、錦江河流域綜合治理等各項工作。

辦公室主要職能

主要職責:

 1、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收文發文管理、檔案等日常工作,以及印章、保密等工作。

2、負責政務督查督辦。承擔局黨組會、局務會等會議議定重大事項的分解工作,組織督辦領導批示、縣委、縣政府、懷化市生態環境局和懷化市生態環境局麻陽分局有關決定、會議精神等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3、負責組織擬訂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計劃, 負責組織起草全局性、綜合性文件材料。擬訂局機關工作製度並監督執行。

4、負責政務信息公開、生態環境信息化建設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負責牽頭組織開展綜治維穩工作。

5、負責單位節能、後勤管理、公務接待、公車管理工作,負責單位安全保衛、消防禁毒、社會治安、計劃生育工作,負責群團、統一戰線工作,對接婦聯、共青團、工會、統戰部。

6、負責單位考勤、紀律、作風建設的督查;牽頭組織開展工作督(辦)查。

7、負責擬訂機構編製、幹部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勞動工資(規範津補貼)、社會保障、專業技術資格與職務評聘等方麵的規章製度,並組織實施。

8、配合人事部門對單位行政領導和幹部職工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

9、承擔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職稱申報評聘和人事統計、年度考核工作。

10、負責單位財務預決算、固定資產清理以及政府采購、政府招投標管理工作、財稅共治、財務公開工作。

11、承擔財務管理職責,嚴格執行上級及本單位三公管理製度。

12、負責生態環境監察與監測垂直管理改革有關工作,承擔縣生態文明體製改革相關工作。

13、協助局離退休老幹管理與服務工作。

14、對口完成縣組織部、人社、財政局、市局辦公室、計財科、人事科相關工作任務。

15、承擔局黨組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環保督察協調股主要職能

主要職責:

1、負責監督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管發展管環保、管行業管環保、管生產管環保”責任和要求落實情況, 監督有關部門(單位)貫徹落實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

2、負責組織協調配合中央、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負責相關問題和任務分解、轉辦、交辦、核查工作,指導、督導相關整改、銷號及信息公開等工作。

3.負責配合中央、省、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協調聯絡組日常工作。

4.負責縣突出環境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5.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督查督辦工作機製,與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建立協作聯動機製。

6.負責協調組織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的督查交辦工作,配合相關股室指導、督導相關單位開展問題整改和銷號工作。

7、對口完成市局督察辦相關工作任務。

8、承擔局黨組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行政審批股主要職能

主要職責:

1、負責本級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登記、申報資料初審及辦結事項的繳費、製證(文)、蓋章、發證(文)等服務工作,負責從源頭上預防、控製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

2、負責本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及相關的並聯審批,並按權限簽署意見,組織開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後評價,指導協調新建項目環境社會風險防範化解工作。

3、負責牽頭組織編製和實施“三線一單”工作,擬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全縣固定汙染源清理和排汙許可證發放工作。

4、負責縣級生態環境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辦理,負責政務中心窗口工作、“放管服改革”、“商事製度改革”、“一件事一次辦”改革工作。

5、負責牽頭組織開展營商環境、“互聯網+政務”相關工作。

6、牽頭協調需送其他股室審核或需經現場勘察、專家論證、集體研究的行政審批事項。

7、負責擬定並組織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立法計劃,組織起草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和縣政府有關規章草案,協調相關股室起草專業性法規、規章草案,並負責草案的審核與報批工作。

8、負責監督環境執法,負責組織協調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生態環境違法案件的移送等工作。

9、負責局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規範性文件清理、法規規章後評估工作。

10、負責牽頭組織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具體承辦工作由“兩案”涉及的相關業務股室負責。

11、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管理、依法治縣、依法行政、普法以及法規、標準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聘請局法律顧問工作,負責依法推動社會組織和有關機關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

12、負責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製度改革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環境汙染強製責任保險工作,負責組織開展質量強縣考核相關工作,管理環境與健康工作。

13、負責牽頭組織貫徹生態環境保護宣傳綱要,擬訂生態環境保護、生態文明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宣傳教育規劃並牽頭組織實施。

14、負責協調重要環境新聞采訪報道,承擔生態環境保護新聞審核和發布,協調指導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工作,組織開展“六·五”環境日宣傳活動及相關法製宣傳日活動。

15、負責管理環保微博、微信公眾號管理,承擔政務信息發布工作,負責網絡意識形態工作管理。

16、配合開展生態環境信息化建設,承擔信息化技術支持和網絡安全管理工作。

17、對口完成市局行審科、法規科、宣教中心、懷化市生態環境事務中心相關工作任務。

18、承擔局黨組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汙染管理股主要職能

主要職責:

1、負責大氣、噪聲、光、地表水、土壤、地下水、固體廢物、廢棄危險化學品、重金屬、核與輻射安全等環境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規劃、標準及規範。擬訂專項(聲、水)環境功能區劃、入河排汙口設置、汙染防治規劃並監督實施。擬訂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控製製度並組織實施,提出總量控製計劃,考核總量減排情況。組織擬訂並實施重汙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擬訂和監督實施重點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組織測算水環境容量,開展水環境承載力評估。

2、負責大氣汙染防治、水汙染防治、重金屬汙染防治和減排任務、排汙權交易和總量控製具體工作。

3、負責汙染防治攻堅戰、藍天保衛戰、淨土保衛戰、農業農村麵源汙染防治攻堅戰、生態環境統計(汙染源普查)、“兩型”社會建設、小康社會建設、環保學會、環境信用評價、重點企業環境信息工作、“綠盾行動”、糧食安全、新型城鎮化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清潔生產強製審核、清潔發展機製。

4、負責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示範鄉鎮創建工作; 負責環保模範城市創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創建工作。

5、負責城市和農村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場、工業園區汙水處理廠建設及涉水排汙的監督管理,以及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定。監督協調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作, 參與指導農業麵源水汙染防治,建立和組織實施跨界水體斷麵水質考核製度。

6、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推進農村生活汙水處理,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承擔農用地土壤汙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監督管理以及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負責監督對全縣自然保護區開發利用活動、生態破壞恢複工作,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物種資源保護、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規模養殖場、生態類新改擴建項目的監管(相關執法工作統一歸口到縣監察大隊)。

7、承擔廢棄危險化學品、有毒化學品進出口、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工作,負責固體廢物、尾礦庫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8、負責核與輻射環境、放射性汙染治理的監督管理,組織輻射環境監測和輻射事故應急工作。

9、負責編製全縣生態保護發展規劃,承擔縣內新建國家級、省級、市級自然保護區的申報等有關工作,指導生態示範區建設工作,負責落實創建國家生態示範縣。

10、負責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及專項資金績效評估工作。

11、負責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科技攻關和科技示範工程,組織推廣生態環境科技成果和科普工作參與指導和推動生態補償、綠色經濟、循環經濟、新型工業化、淘汰落後產能、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12、牽頭完成市、縣對全縣汙染防治攻堅戰績效考核工作。

13、對口完成市局計劃科、水科、氣科、土科、懷化市生態環境事務中心相關對口工作任務。

14、承擔局黨組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環境監察大隊主要職能

主要職責:

1、負責監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方麵的政策、規劃、法規、標準的執行,配合市局開展執法稽查。

2、負責全縣生態環境執法事項和重大違法案件調查處理,負責組織協調生態環境保護縣級跨部門聯合執法行動。

3、負責受理和辦理生態環境保護舉報(信訪),受理“12369” 環保熱線,轉辦、督辦生態環境保護舉報(信訪)案件,負責較大信訪維穩事件的現場調查處置工作, 配合市局解決有關跨區域環境汙染糾紛。

4、負責組織擬訂縣級突發生態環境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預案,承擔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環境風險評估、環境應急預案、負責生態環境突發事件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防範預警管理、調查處理和應急演練工作。

5、監督實施除核與輻射建設項目以外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製度,指導監督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工作。

6、承擔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工業園區汙水處理廠以及城市生活汙水、生活垃圾、建築垃圾集中處理設施等方麵的執法整治工作。

7、負責組織生態環境執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配合落實商事製度改革工作,承擔全縣汙染源在線監控係統建設運行和現場監督管理工作。

8、負責與自然資源、農業、林業、水利等行業管理部門以及檢察院、法院等政法部門的執法協作。

9、配合開展環保督察整改以及各類突出環境問題整改的現場核查和督辦交辦工作。

10、負責全縣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

11、負責牽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相關工作任務。

12、對口完成市執法支隊相關工作任務。

13、承擔局黨組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環境監測站主要職能

主要職責:

1、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生態環境監測的政策、規劃、製度、標準及規範,統一規劃全縣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牽頭全縣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和管理工作,製定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製度並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執法監測、環境質量監測、汙染源監測 和應急監測,調查評估全縣生態環境質量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質量公告製度,負責生態環境質量、生態狀況等信息發布工作。

3、負責全縣大氣、水、聲、土壤及重點汙染源的常規監測工作;負責為行政處罰、涉環糾紛調處提供相關監測報告;負責地表水馬蘭、潭灣斷麵和錦江水廠取水口水質檢測。

4、負責大氣自動監測站、監測儀器設備的維護和化學藥品的安全管理。

5、負責計量認證、城考、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有關工作。

6、負責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管、監測數據質量核查工作,指導生態環境監測隊伍建設。

7、對口完成市監測站相關工作任務。

8、承擔局黨組及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息來源:市生態環境局麻陽分局 發布時間:2025-02-17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