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及部門預算構成情況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情況

六、其他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5年預算公開表

1、收支總表

2、收入總表

3、支出總表

4、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5、支出預算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6、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7、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0、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工資福利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人員經費(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3、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4、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5、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政府預算經濟分類)

1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分類匯總表(按部門預算經濟分類)

19、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表

20、財政專戶管理資金預算支出表

21、專項資金預算匯總表

22、其他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23、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以上部門預算表中,空表表示本單位無相關收支情況。

麻陽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2025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各鄉鎮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實施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程和標準,組織編製全縣應急體係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規章草案,組織擬訂相關政策、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係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製度,組織編製麻陽苗族自治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推進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係統建設,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製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製,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誌組織較大及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製,推進指揮平台對接,負責做好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相關銜接工作。

(七)統籌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依權限做好駐麻國家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相關工作,指導全縣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全縣消防管理有關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消防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縣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權限管理、分配中央及省市下達和縣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鄉鎮和縣直單位(省、市在麻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製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礦山安全生產監管和安全基礎管理監督指導工作。

(十四)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五)開展應急管理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六)製定全縣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改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製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七)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八)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協調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相關工作,組織執行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相關流域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省、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示、命令。

(十九)承擔組織指導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非煤礦山、金屬冶煉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指導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二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麻陽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為正科級政府工作部門,掛縣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內設股室6個:辦公室(新聞宣傳股、規劃財務和人事股)、應急指揮中心(防汛抗旱股、火災防治管理股、科技和信息化股)、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股(救援協調和預案管理股、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股、救災和物資保障股)、政策法規和行政審批股(教育訓練和培訓監督考核股、調查評估和統計股)、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股(礦山和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股)、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股。

我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本年度部門預算編製範圍為麻陽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

2025年收入預算1916.06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045.63萬元,增長120%(主要原因是將自然災害救災專項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45.63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社會保障基金預算資金0萬元。

2、支出預算

2025年支出預算1916.06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045.63萬元,增長120%%(主要原因是將自然災害救災專項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2.1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5.82萬元、農林水支出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4.89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801.16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5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1916.06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1045.63萬元,增長120%。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占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2.19萬元,占2.74%、衛生健康支出25.82萬元,占1.44%、住房保障支出34.89萬元,占1.8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801.16萬元,占94%。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

2025年年初預算數為576.06萬元,係保障我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在職人員的工資性支出、離休人員的離休費、各項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80.1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88.7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7.2萬元。

2、項目支出

2025年年初預算數為1340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其中:森林防火專項2萬元,主要用於全縣森林防火;安全生產預防及應急專項資金60萬元,主要用於全縣生產預防及應急專項資金的支出;自然災害救災資金1278萬元,主要用於全縣自然災害導致的專項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

2025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數據。

六、其他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5年預算單位安排的機關運行經費88.76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7.36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的增加。

2、“三公”經費預算

2025年“三公”經費預算6萬元,較上年決算減少1792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3、一般性支出情況

2025年單位一般性支出預算安排49.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0萬元、水費0.5萬元、電費2.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差旅費15萬元、會議費0萬元、培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6萬元、維修費6萬元、勞務費2.2萬元、工會會費7萬元。

4、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年初部門預算未安排政府采購資金計劃。

5、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24年末,單位固定資產總額280萬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構築物0萬元;車輛0萬元;通用設備267.53萬元;家具、用具、裝具12.47萬元。

6、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無新增資產。

7、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和監督約束。進一步樹牢績效意識,嚴格績效目標管理,提高績效指標設置質量,推動績效管理提質增效。按照“誰申請資金,誰編製績效目標”的原則,將績效目標作為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硬化績效目標約束。所有資金均需設置高質量績效目標,未認真開展績效評估的,不得申報;績效不達標的堅決不予進入項目庫。強化財審聯動機製,將績效、審計結果與預算安排、完善政策有機銜接,加大評價結果應用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5年我單位整體支出1916.06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3個,涉及項目支出1340萬元,其中,森林防火專項2萬元,主要用於全縣森林防火;安全生產預防及應急專項資金60萬元,主要用於全縣生產預防及應急專項資金的支出;自然災害救災資金1278萬元,主要用於全縣自然災害導致的專項支出。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七、名詞解釋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預算單位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是指單位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麻陽苗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2025年部門預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