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公開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情況及部門預算構成情況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情況
六、其他情況說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預算公開表
1、2020年收支預算總表
2、2020年收入預算總表
3、2020年支出預算總表
4、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支表
5、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表
5-1、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
6、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工資福利支出
7、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商品和服務支出
8、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基本支出預算明細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9、2020年基金預算撥款支出表
10、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公開表

麻陽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2020年部門預算編製說明

一、部門職能職責
1.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體育、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民族宗教、文化藝術、體育、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事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推進全縣民族宗教、文化藝術、體育、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領域體製機製創新。
2.研究全縣少數民族文化、藝術、衛生、體育、新聞出版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等方麵的特殊問題並提出相關意見,組織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和少數民族文藝匯演,負責少數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3.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統籌安排全縣文化、文物、廣電、新聞出版事業經費,指導全縣重點文化廣電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廣電設施建設。
4.擬訂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產業交流與合作。
5.指導全縣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活動,重點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和特色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
6.指導、管理全縣文化藝術和體育事業,指導、管理全縣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站)、體育館事業和基層文化體育建設;指導非公有性文化體育機構和文化藝術類、體育類社會組織的業務工作。
7.指導全縣社會文化藝術教育,推進文化科技信息建設,組織全縣少數民族文化藝術理論研究。
8.管理全縣物質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9負責全縣文化經營場所、體育高危項目的審批、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動漫、遊戲產業發展。
10.負責對全縣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
11.負責全縣出版物內容和數字出版業的監管,對電子出版活動、互聯網出版活動以及開辦手機報、手機書刊、手機文學等業務進行審核、審批和監管。
12.根據授權,全縣新聞媒體記者證發放初審,全縣國有企事業單位申辦報刊型內部資料審批,全縣期刊出版增刊審批,內部資料性圖書準印證核發(不含有宗教內容的)審批,注冊資本在500萬元以下的包裝裝潢印刷企業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的設立和項目變更審批,全縣出版物印刷企業及注冊資本在500萬元以上的包裝裝潢印刷企業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設立的初審。
13.負責全縣著作權管理工作,負責新聞出版業、印刷複製業行業標準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縣新聞出版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工作。
14.組織推進全縣廣播電影電視公共服務,負責全縣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指導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15.管理全縣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16.統籌規劃群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指導群眾性體育活動的開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隊伍製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17.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和青少年體育發展,負責製定全縣體育競賽項目設置和重點布局,組織管理體育訓練、體育競賽、運動隊伍建設,加強體育後備人才建設,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18.組織指導和開展體育社會指導員及體育專業人才的培訓;指導全縣體育產業發展,管理體育市場,負責全縣體育彩票的發行工作;負責全縣體育社團資格審查,負責各類體育學校,體育項目俱樂部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體育場館、遊泳館的運行管理與維護工作。
19.組織參加和承辦全國、全省、全市的體育賽事,開展與其他縣市的體育合作和交流活動。
20.組織體育領域科學研究的攻關和成果推廣,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21.研究全縣旅遊市場開發與旅遊產品促銷,培育和發展國內旅遊市場;研究擬定我縣發展國內旅遊的措施,指導全縣旅遊工作。
22.組織實施國家確定的各類旅遊區(點)、度假區、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審核報批國內旅行社設立和經營範圍變更;審核報批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組織實施旅遊飯店星級評定與複核工作;指導規範全縣旅遊企業安全建設工作。
23.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組織指導執法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旅遊違法案件,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24.組織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製定和實施全縣旅遊人才培訓規劃。組織協調旅遊從業人員資格和等級考試認證的有關工作。
25.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情況及部門預算構成情況
麻陽縣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為全額撥款行政單位。內設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人事股、計財股、產業發展股、演出管理站、旅遊股、廣播電視股、體育股、文物事業股等10個職能股室。
我單位無下級預算單位,因此,納入本年度部門預算編製範圍為麻陽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本級。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1、收入預算
2020年收入預算1103.09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349.91萬元,增長46.45%,因上年預算不包括上年結轉結餘,因此增長幅度較大。其中:經費撥款599.88萬元,上年結轉收入503.21萬元。
2、支出預算
2020年支出預算1103.09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349.91萬元,增長46.45%,因上年預算不包括上年結轉結餘,因此增長幅度較大。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63.75萬元、教育支出53萬元、文化旅遊體育與傳媒支出205.4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3.1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3.05萬元、農林水支出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8.83萬元、其他支出2萬元、轉移性支出270.91萬元。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
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99.88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153.3萬元,減少20.35%。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1、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預算數為544.88萬元,係保障我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於在職人員的工資性支出、離休人員的離休費、各項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49.7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92.2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2.84萬元。
2、項目支出
2020年年初預算數為55萬元,是指單位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其中:長壽旅遊發展資金項目50萬元,主要用於項目的宣傳,廣告投放設計;文化產業和文化發展資金項目5萬元,主要用於項目的宣傳、建設等。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
本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數據。
六、其他情況說明
1、行政運行經費
2020年預算單位安排的行政運行經費369.7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255.14萬元(用上年結轉收入安排的行政運行經費有277.44萬元)。主要是辦公費增加49.36(上年結轉19.82)、水費減少2萬元、電費減少3.7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減少1.86萬元、工會經費減少12.69萬元、公務接待費減少1.95萬元、差旅費減少10萬元、維修)(護)費減少0.3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減少11.93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增加250.3萬元(上年結轉245.99萬元)。
2、“三公”經費預算
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8.89萬元,較上年決算增加3.12萬元,主要原因是上級部門檢查督導增加及行政執法力度的加大。其中:公務接待費4.5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4.34萬元。
3、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20年無政府采購預算。
4、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截至2019 年末,本部門共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特種專業技術用車1 輛。
5、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總體要求,2020年我單位整體支出599.88萬元,全部實行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編報績效目標的項目2個,涉及項目支出2萬元,其中長壽旅遊發展資金項目經費50萬元;文化產業和文化發展資金項目經費5萬元,全部實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管理。
6、名詞解釋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單位安排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三公”經費:是指單位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麻陽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2020年預算公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