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負責人田鴻
  • 電話0745-5824224
  • 機構地址麻陽苗族自治縣高村鎮城東行政中心二樓
  •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麻陽苗族自治縣統計局機構職能簡介

機構名稱:麻陽苗族自治縣統計局

負 責 人:田鴻

辦公電話:0745-5824224

機構地址:麻陽苗族自治縣高村鎮城東行政中心二樓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完成國家、省和市規定的統計調查任務,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檢查監督統計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

(二)製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及統計調查計劃,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係和統計指標體係,擬訂國民經濟核算製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核算製度和全縣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縣國內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全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縣情縣力普查計劃與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縣情縣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縣情縣力方麵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全縣和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製度、共享製度和發布製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谘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和縣直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製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協助鄉鎮管理統計員,指導全縣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全縣統計科研、統計教育、統計宣傳工作。

(十)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係統和統計數據庫係統,組織製定縣直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指導全縣統計信息化係統建設。

(十一)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信息來源:麻陽縣統計局 發布時間:2025-02-17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