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統計局統計執法“免罰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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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違法行為 |
法定依據 |
適用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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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報後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依法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第四十一條第一款:作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予以通報;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一)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經催報後仍未按時提供統計資料的。第二款: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三款:個體工商戶有本條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 《湖南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四條第三項、第四項 |
1、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 2、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 3、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統計違法的主觀故意或過失的 4、統計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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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依法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第四十一條第一款:作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予以通報:(二)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的。第二款: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三款:個體工商戶有本條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 《湖南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四條第三項、第四項 |
1、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 2、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 3、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統計違法的主觀故意或過失的 4、統計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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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拒絕答複或者不如實答複統計檢查查詢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依法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第四十一條第一款:作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予以通報:(三)拒絕答複或者不如實答複統計檢查查詢書的。第二款: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三款:個體工商戶有本條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 《湖南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四條第三項、第四項 |
1、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 2、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 3、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統計違法的主觀故意或過失的 4、統計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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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拒絕、阻礙統計調查、統計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依法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第四十一條第一款:作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予以通報:(四)拒絕、阻礙統計調查、統計檢查的。第二款: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三款:個體工商戶有本條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 《湖南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四條第三項、第四項 |
1、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 2、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 3、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統計違法的主觀故意或過失的 4、統計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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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或者拒絕提供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台賬、統計調查表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依法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第四十一條第一款:作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予以通報:(五)轉移、隱匿、篡改、毀棄或者拒絕提供原始記錄和憑證、統計台賬、統計調查表及其他相關證明和資料的。第二款: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三款:個體工商戶有本條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 《湖南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四條第三項、第四項 |
1、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 2、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 3、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統計違法的主觀故意或過失的 4、統計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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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遲報統計資料,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台賬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四十二條:作為統計調查對象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遲報統計資料,或者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統計台賬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個體工商戶遲報統計資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 《湖南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四條第三項、第四項 |
1、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 2、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 3、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統計違法的主觀故意或過失的 4、統計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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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違反全國經濟普查規定 |
《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第三十六條:經濟普查對象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可以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一)拒絕或者妨礙接受經濟普查機構、經濟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的;(二)提供虛假或者不完整的經濟普查資料的;(三)未按時提供與經濟普查有關的資料,經催報後仍未提供的。企業事業組織有前款所列違法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給予警告,並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個體經營戶有前款所列違法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給予警告,並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 《湖南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四條第三項、第四項 |
1、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 2、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 3、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統計違法的主觀故意或過失的 4、統計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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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違反全國農業普查規定 |
《全國農業普查條例》第三十九條:農業普查對象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或者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隊責令改正,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一)拒絕或者妨礙普查辦公室、普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的(二)提供虛假或者不完整的農業普查資料的;(三)未按時提供與農業普查有關的資料,經催報後仍未提供的;(四)拒絕、推諉和阻撓依法進行的農業普查執法檢查的;(五)在接受農業普查執法檢查時,轉移、隱匿、篡改、毀棄原始記錄、統計台賬、普查表、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的。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有前款所列違法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或者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隊予以警告,並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農業生產經營戶有前款所列違法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或者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隊予以警告,並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 《湖南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四條第三項、第四項 |
1、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 2、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 3、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統計違法的主觀故意或過失的 4、統計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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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統計調查證管理規定 |
《統計調查證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任何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偽造、變造或者冒用統計調查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或者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隊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對非經營活動中發生前款違法行為的,還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經營活動中發生前款違法行為,有違法所得的,還可處以違法所得一至三倍但不超過30000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還可處以1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有關責任人員,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或者國家統計局派出的調查隊予以警告,還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提請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 《湖南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四條第三項、第四項 |
1、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 2、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 3、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統計違法的主觀故意或過失的 4、統計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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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或者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營利性統計調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或者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營利性統計調查的,由本級人民政府、上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或者本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通報;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 《湖南省統計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四條第三項、第四項 |
1、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改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初次違法且危害後果輕微並及時改正的 2、當事人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 3、有證據足以證明沒有統計違法的主觀故意或過失的 4、統計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