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政發〔2023〕18號

關於印發《高村鎮2023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湖南省財政廳《關於下達2023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的通知》(湘財預〔2023〕82號),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關於印發<麻陽苗族自治縣2023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方案>的通知》(麻農聯11號)等文件與會議精神,經研究同意,現將《高村鎮2023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高村鎮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

高村鎮2023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方案

為應對農資價格上漲對實際種糧農民增支影響,穩定種糧農民合理收益,穩定種糧農民收入,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於下達2023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的通知》(湘財預〔2023〕82號),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關於印發<麻陽苗族自治縣2023年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發放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製定本方案。

一、補貼對象。一次性補貼發放對象為縣境內實際承擔農資價格上漲成本的實際種糧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種糧的農民,流轉土地、承包“旱改水”項目耕地的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但不包括自負盈虧經營模式的國有農業企業。

二、補貼依據。2023年高村鎮區域內耕地種植水稻(含製種)、玉米、紅薯、馬鈴薯、小麥、高粱、大豆、綠豆等糧食作物的實際麵積。

三、補貼標準。根據2023年度上級財政本年度下撥的補貼資金指標總額度,統籌一定額度的2021-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結餘資金,及全縣實際種糧麵積測算核定補貼標準,此次補貼為一次性補貼。縣級會商擬定補貼標準為80元/畝左右。

四、申報規程

嚴格按照“農戶(大戶)申報、村組核實、聯村領導與駐村幹部複核、鎮農業農村部門匯總”四道程序進行申報,每個環節都要求在鎮、村、組進行張榜公示。在2023年5月25日前完成數據采集,申報資料經鎮主要領導簽字、加蓋公章後報送縣農業農村局。

1.農戶申報。農戶自行向村民小組組申報登記,或村民小組組長摸底登記本小組本年度享有補貼資格的農戶的相關信息,逐戶核實後,如實填寫《   2023年種糧農民實際種植麵積申報明細表》(附件1),經農戶簽名(蓋手印)確認後,在小組所在地公示5天無誤後,並留存公示影像資料,將申報資料報送到村委會。為種糧大戶的,以村民小組為單元自行申報,據實填報《  2023年種糧大戶流轉耕地實際種植麵積統計表》(附件2),經村民小組組長核實,並公示5天無誤後,留存公示影像資料,報送申報資料到村委會。

2.村組核實。村委會對各小組報送的申報明細表、公示照片、農戶信息等資料進行核查核實,並與種糧大戶申報的流轉農戶信息、麵積進行比對,核減重複申報農戶。核查無誤後,填寫《  2023年種糧農民實際種糧麵積匯總表》(附件3)、《   2023年種糧大戶實際種糧麵積申報核查表》(附件4)。種糧大戶承包旱改水項目耕地申報一次性種糧補貼的,種糧大戶自行填報《  鄉(鎮)2023年種糧大戶承包旱改水項目耕地實際種糧麵積核查申報表》(附件5),必須經耕地開發單位核實簽字蓋章。村委會將附件1、2、3、4、5 張貼於村務公示欄或群眾活動密集場所公示5天,接受群眾監督,並留存公示影像。公示無誤後,經村支部書記或村主任簽字,加蓋公章後,將附件1、2、3、4、5及村組公示影像資料一並上報到鎮人民政府審核。

3.鎮級複核。各聯村(社區)領導、駐村(社區)幹部根據所聯係村組和種糧大戶申報的明細表格和公示影像資料逐戶進行複核,並對申報數據進行比對核查,確認數據真實準確,並在所負責村組申報審核表簽字確認後上報鎮政府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審核,並於鎮所在地集中公示5天。公示結束後,經鎮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後,裝訂成冊與電子文檔同時上報縣農業農村局。

4.縣級核發。縣農業農村局對鄉鎮上報資料完整性進行核實,數據錄入惠農補貼管理係統後進行比對、篩查,對異常數據返回鄉鎮進一步核實,全縣數據抽查核實後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縣農業農村局提出補貼資金發放建議,財政局審核後發放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資金。所有直接兌付到人到戶的補貼資金通過“一卡通”係統發放。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享有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的,撥付到其對公賬戶或“一卡通”帳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實際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的目的是為了應對農資價格上漲,穩定農民收入,事關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涉及麵廣。各村(社區)要高度重視,做好政策宣傳和解讀,準確把握補貼的政策目標和管理要求,及時完成基礎數據采集上報,確保政策精準實施。

2.狠抓落實。各村要明確任務分工,落實責任到人,按照《通知》要求的申報規程和報送期限,認真開展麵積核定上報工作。各聯村(社區)領導、聯村幹部要落實聯村包村責任,落實督促指導與核查把關。鎮財政所和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要加強協作,堅持“誰種誰得補貼”的原則,認真審核,加強補貼農戶信息和補貼數據比對,杜絕農戶重複申報補貼現象,嚴禁拋荒耕地、“非糧化、非農化”耕地發放補貼,務必確保申報數據真實、準確。

3.嚴肅紀律。堅持“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強化政策執行力度,提高政策執行精準性,嚴格落實補貼對象公示製度,暢通舉報渠道,廣泛接受社會監督。鎮紀委監委牽頭進行督查,凡在補貼申報與核定工作中,存在玩忽職守、把關不嚴、徇私舞弊或虛報套取補貼資金的,將依法依規依紀嚴肅處理鎮級、村組相關人員,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附件:1.高村鎮村(社區)組2023年種糧農戶實際種糧麵積申報明細表;

      2.高村鎮村(社區)組2023年種糧大戶流轉耕地實際種糧麵積申報明細表;

      3.高村鎮村(社區)2022年種糧農民實際種糧麵積核查匯總表;

      4.鄉(鎮)2023年種糧大戶實際種糧麵積申報表;

      5.鄉(鎮)2023年種糧大戶承包旱改水項目耕地實際種糧麵積申報表。

附件1:           

高村鎮村(社區)組2023年種糧農戶實際種糧麵積申報明細表

組長核實簽字(蓋手印):      組長電話:       村主要負責人核實簽字:     聯村領導與駐村幹部複核簽字: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農戶戶主姓名

身份證號碼

一卡通賬號

聯係電話

申報種糧麵積(畝)

其中

組長核實麵積(畝)

其中

村級核實麵積(畝)

水稻

玉米

紅薯

馬鈴薯

豆類

其他

水稻

玉米

紅薯

馬鈴薯

豆類

其他

合計

注明

1.豆類包括大豆、綠豆等,其他包括高粱、蕎麥等。2.此表一式五份,村、組公示各一份,村委會存一份, 以村為單位報送鄉鎮人民政府一份,以村為單位報送縣農業農村局一份(需裝訂成冊)。


附件 2 :

鄉(鎮)村(社區)組2023年種糧大戶流轉農戶耕地實際種糧麵積申報明細表

組長核實簽字(蓋手印):      組長電話:       村主要負責人核實簽字(蓋章):   聯村領導與駐村幹部簽字:

流轉農戶戶主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係電話

大戶申報流轉耕地種糧麵積(畝)

其中

組長核實大戶流轉耕地種糧麵積(畝)

其中

村委會核實種糧麵積(畝)

水稻

玉米

紅薯

馬鈴薯

豆類

其他

水稻

玉米

紅薯

馬鈴薯

豆類

其他

合計

注明

1.豆類包括大豆、綠豆等,其他包括高粱、蕎麥等。2.此表一式五份,村、組公示各一份,村委會存一份, 以村為單位報送鄉鎮人民政府一份,以村為單位報送縣農業農村局一份(需裝訂成冊)。


附件3

鄉( 鎮 )村(社區)2023年種糧農民實際種糧麵積匯總表

填報人簽字:             填報人電話: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組別

糧食種植總麵積(畝)

其中

水稻

玉米

紅薯

馬鈴薯

豆類

其他

合計

核查人員簽字

村委會 意見

主要負責人簽字:

(蓋公章)

年    月    日

姓名

電話號碼

注: 1.豆類包括大豆、綠豆等,其他包括高粱、蕎麥等。 2.此表一式三份,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各存一份,報送縣農業農村局一份(需裝訂成冊)。


附件4 

鄉(鎮)2023年種糧大戶流轉農戶耕地實際種糧麵積申報表

申報主體(種糧大戶)名稱

地址

電話

法人姓名

身份證號

補貼年度

一卡通賬號

村名

流轉農戶耕地實際種植糧食麵積(畝)

村委會核查人員簽名

村委會意見

水稻

玉米

紅薯

馬鈴薯

豆類

其他

主要負責人簽字:

(蓋公章)

年  月  日

主要負責人簽字:

(蓋公章)

年  月  日

主要負責人簽字:

(蓋公章)

年  月  日

主要負責人簽字:

(蓋公章)

年  月  日

小計

聯村核查人員簽字

合計

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意見

鄉鎮財政所意見

鄉鎮意見

負責人簽字(公章):

 年  月  日

負責人簽字(公章):

年   月   日

主要負責人簽字(公章);

年  月   日

備注: 1.豆類包括大豆、綠豆等,其他包括高粱、蕎麥等。 2.此表一式三份,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各存一份,報送縣農業農村局一份(需裝訂成冊)。

附件5

鄉(鎮)2023年種糧大戶承包旱改水項目耕地實際種糧麵積申報表

申報主體(種糧大戶)名稱

地址

電話

法人姓名

身份證號

補貼年度

一卡通賬號

開發項目耕地所在行政村

流轉農戶耕地實際種植糧食麵積(畝)

村委會核查人員簽名

村委會意見

水稻

玉米

紅薯

馬鈴薯

豆類

其他

主要負責人簽字:

(蓋公章)

年  月  日

主要負責人簽字:

(蓋公章)

年  月  日

主要負責人簽字:

(蓋公章)

年  月  日

主要負責人簽字:

(蓋公章)

年  月  日

小計

聯村核查人員簽字

合計

旱改水項目耕地開發單位意見

鄉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意見

鄉鎮財政所意見

鄉鎮意見

負責人簽字(公章):

 年  月  日

負責人簽字(公章):

 年  月  日

負責人簽字(公章):

年   月   日

主要負責人簽字(公章):

年  月   日

備注: 1.豆類包括大豆、綠豆等,其他包括高粱、蕎麥等。 2.此表一式三份,鄉鎮人民政府、村委會各存一份,報送縣農業農村局一份(需裝訂成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