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政發〔2022〕14號

關於印發《江口墟鎮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鎮直屬站所:

根據省鄉村振興局印發的《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中共湖南省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印發<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製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湘委鄉振組發〔2021〕1號)精神,經江口墟鎮黨委、政府研究製定了《江口墟鎮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江口墟鎮人民政府

2022年5月5日

江口墟鎮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製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據省鄉村振興局印發的《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和《中共湖南省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印發<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製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湘委鄉振組發〔2021〕1號)精神,現就在我鎮開展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義

去年以來,江口墟鎮鎮轄11個行政村建立健全的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製,對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從工作實踐看,還存在一些極待解決的問題,一是有些幹部對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準,簡單以收入識別監測對象,考慮家庭實際情況和支出不夠;二是有的村監測不及時、不全麵,存在應納未納、體外循環現象;三是有的村精準幫扶不到位,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一兜了之”,開發式幫扶措施落實不夠。各村要充分認識到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結合實際組織開展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精準識別監測對象,將有返貧致貧風險和突發嚴重困難的農戶全部納入監測範圍,進一步強化精準施策,實事求是消除風險,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二、工作內容

(一)識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以家庭為單位,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覆蓋排查。全麵排查農戶實際生活狀況。以我省2022年防止返貧監測收入基準線6900元/年為依據,同時考慮“三保障和飲水安全實現情況,家庭剛性支出情況,以及在就醫、上學、就業、產業等方麵存在的實際困難和潛在風險。重點關注10類人群。①脫貧戶特別是2020年脫貧的貧困戶;②2021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6900元/年和明顯減少的農戶;③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④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和申請低保的農戶;⑤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新致殘和重度殘疾人家庭;⑥多子女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農戶;⑦務工收入占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⑧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農戶;⑨省防返貧監測與幫扶管理平台多次預警但未識別認定為監測對象的農戶;⑩重點信訪戶。

(二)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對已標注“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續穩定、“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風險是否穩定消除。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對象進行回退,對標注風險消除後又出現返貧風險的,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

(三)排查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落實情況。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的幫扶情況進行排查,重點關注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麵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對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等方麵存在問題的,及時落實針對性幫扶,盡快解決問題,消除風險。對於返貧致貧風險較為複雜的,要全麵認定監測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並結合風險類型和農戶需求因人因戶落實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要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

(四)核實核準監測對象數據信息。對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含風險消除),在全國防返貧信息係統中打印基礎信息對照表,逐戶核實核準信息。一是排查核實信息是否全麵。重點關注監測對象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缺失問題。二是排查核實信息是否準確。重點關注家庭成員信息、監測對象分類、風險類型、幫扶措施等信息錄入不準確問題。三是排查核實錄入是否及時。重點關注需要動態調整的數據,及時進行更新完善,切實提高信息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

三、排查方式

(一)動員基層力量全麵排查。組織鎮村幹部、駐村工作隊、村網格員等力量,全麵開展入戶排查。對因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入戶或農戶整戶外出等特殊情況,可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聯係,了解掌握家庭現狀。要分類建立排查台賬,詳細記錄排查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二)統籌用好農戶自主申報。結合排查工作,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提高政策知曉度,引導農戶通過向當地村(居)委會申請,或通過防返貧監測信息係統手機APP、“12317”谘詢服務熱線、省防返貧監測與幫扶管理平台二維碼等方式,開展自主申報。

(三)加強部門篩查預警核實處理。各村要以省防返貧監測平台為抓手,充分利用省防返貧監測與幫扶管理平合及時篩查預警信息,提高排查工作實效,確保應納盡納、應扶盡扶。

四、進度安排

(一)全麵培訓部署(5月10號前完成)。鎮鄉村振興工作站要結合工作實際,製定本級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實施方案,及時開展專題業務培訓,確保做到負責此項工作人員培訓全覆蓋。

(二)開展集中排查(5月22日前完成)。各村對轄區內的所有農戶進行全麵篩查,確保不留死角,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農戶按程序識別為監測對象。要簡化工作流程,縮短認定時間,從農戶申報、幹部排查、部門預警發現風險線索之日起,到完成監測對象識別認定,識別認定時間不得超過15天。要提高工作時效,監測對象認定的信息比對與識別程序同步進行,推動防止返貧監測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台數據共享、比對結果共用,對新納入低保對象已開展過信息比對的,可不重複比對。

(三)信息采集錄入(6月5日前完成)。根據入戶排查工作進度,待上級相關部門開通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係統相關功能權限後,鎮鄉村振興工作站統籌開展信息錄入。要按照“誰采集、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核把關,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各村排查發現需要對監測對象開展“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及時報鎮鄉村振興工作站備案,經上級部門審核同意後,統一組織開展“回退“清退”係統操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按照“鄉村振興工作站負責業務指導、鎮紀委加強工作督導”的工作思路,切實壓實工作責任。各村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精心組織部署,按照“誰排查、誰負責”原則壓實排查責任,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強化調度指導。中共江口墟鎮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和鎮鄉村振興工作站有序組織開展集中排查,把握各階段時間節點,加強工作督促和指導,幫助各村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確保時間進度,提升工作實效。

(三)務求工作實效。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排查工作不得敷衍了事,各村必須有規範的排查工作台賬。結合2021年中央和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核評估發現的問題,以及各級督查、暗訪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一體做好問題排查和整改落實。要充分利用省防返貧監測與幫扶管理平台的預警信息,對近一個月內核處的預警風險信息,可直接使用而不再入戶核實;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因地製宜采取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實效。

附件:1.全鎮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表

2.全鎮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統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