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文昌閣2023年防範中小學生溺水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政發〔2023〕13號
關於印發《文昌閣2023年防範中小學生溺水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中小學學校、幼兒園、衛生院、派出所:
《文昌閣鄉2023年防範中小學生溺水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經鄉黨委、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文昌閣鄉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文昌閣鄉2023年防範中小學生溺水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做好預防學生溺水工作要求和相關文件精神,鞏固前階段學生防溺水工作成效,嚴防學生溺水事故發生,結合文昌閣鄉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麵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製度,深入開展預防學生溺水專項行動,積極采取多種方式方法,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預防溺水安全教育,完善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健全家校合作、聯防聯控工作機製,全麵落實屬地、部門、學校和家長“四方責任”,確保責任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建立預防學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長效機製,著力從源頭上預防,從根本上治理,增強安全意識、提高防範能力。
二、工作目標
全麵落實《麻陽苗族自治縣打好發展“六仗”總體方案》《打好安全生產翻身仗工作方案》,深化學校安全教育,督促提醒家長履行好學生校外安全監護責任,努力從源頭化解發生中小學生溺水事故的風險。推動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加強水域隱患排查治理,落實重點危險水域管理措施,完善部門、屬地、學校和家庭“四方”責任體係,力爭實現學生溺水事故和溺亡人數“雙下降”的工作目標。
三、行動時間
2023年5月至12月。
四、組織領導
文昌閣鄉2023年防範中小學生溺水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張吉衛 羅召禮
副組長:康珊珊 張 桐
成 員:陳啟文 曾世民 聶 劍 張 桐
曹曉軍 滕建方 黃 友 王小霖
龍小華 楊 峰 黃 鵬 張海龍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鄉黨建辦,簡稱鄉防溺水辦),副鄉長康珊珊兼任辦公室主任。
五、重點任務
1.強化學校安全教育。督促指導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將預防溺水納入年度學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通過講座、視頻、板報等方式提升學生對水性的認知,使學生識別不熟悉或不明水域、無安全設施水域等的複雜性、危險性。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在暑假前完成防溺水“十個一”教育活動,即:看一次防溺水教育專題片、掛一張圖、唱一首歌、發一封信、上一節課、寫一篇作文、開一次主題班會、開一次家長會、搞一次演練、走一次家訪活動,還要通過多種形式全麵普及、牢固識記防溺水“七不兩會”知識(不私自下水遊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遊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遊泳,不到無安全設施和無救援人員的水域遊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遊泳,不在上下學的途中下溪、河等遊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發現險情會相互提醒、勸阻並及時呼救和報告,會基本的應急自護、自救方法)。
2.廣泛開展社會宣傳。要協調教育、氣象、水利等部門,通過製作播放專業防溺水宣傳視頻,以及氣象大喇叭、移動宣傳車等多種途徑,大力開展防溺水宣傳。要大力組織開展防溺水知識競賽等活動,提高防溺水教育的知曉度和參與度。要建立高溫天氣防溺水風險等級預警信息發布製度,從5月初至10月底,要持續播放防溺水公益廣告,播報天氣預報時加強防溺水提示。要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員密集場所懸掛標語,通過電子屏播放宣傳短片。村委網格員要進村入戶宣傳,確保全覆蓋。各村、個學校要組織開展“防範中小學生溺水隨手拍”活動,動員廣大群眾發現中小學生涉險遊泳、戲水及時勸離;要聯合學校主動排查發現學生上下學途中水域溺水隱患,及時拍攝圖片,通過教育安全管理平台處理。
3.落實家校聯係對接機製。各學校要進一步加強家校聯係,通過召開專題家長會、家訪、電話、短信、微信、QQ群等線上、線下多種方式,將《關於預防學生溺水致全縣中小學生家長的信》送到每一名學生家長的手中,並建立每天教育提醒學生一次、每周向學生家長推送1次防溺水安全提示信息的常態工作製度。教育、民政、婦聯等部門要加強家長防溺水提醒,引導家長切實履行監護和教育責任,對外出學生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內容、知歸時;要加強上下學、節假日等重點時段的管理,嚴防學生違反防溺水要求。增強家長防溺水意識,嚴防家長帶小孩外出遊泳、戲水、釣魚、摸螺、參與農業生產活動時發生溺水事件。村民委員會要指導監督本轄區所有外出務工的農村留守兒童父母與受委托照料人簽訂書麵委托照護協議,加強與留守兒童聯係交流,及時了解掌握他們的生活學習和心理狀況,給予更多的親情關愛。學校要及時發現並處置學生上課時間曠課、住校時間離校、請假外出未按時返校等情況,及時與家長溝通,確定學生去向,確保學生安全。
4.廣泛開展疏堵結合防溺水。要督促學校結合課後服務,統籌利用社會遊泳資源,麵向中小學生廣泛開展遊泳教育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訓,確保學生正確掌握自救方法。要通過黨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本地實際,鼓勵支持村在有條件的區域建設適宜的遊泳、戲水場所及相應設施,加強安全人員配備,為中小學生提供安全、便利、規範的親水環境。教育、民政、農業農村等部門要統籌用好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誌願者等多方力量,利用村綜合服務設施、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等設施,在周末、節假日為農村學生提供綜合素質培養、愛心陪伴、心理撫慰等服務,滿足學習休閑娛樂需要,減少私自下水現象。
5.開展溺水隱患排查整治。應急部門要牽頭組織自然資源、水利、住建、農業等有關部門,對鄉域內的水庫、河流、湖泊、坑塘等進行一次全麵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切實做到及時發現險情,妥善做好應急處置。自然資源、住建、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部門要持續加強對建設施工形成的坑、窪等安全隱患點的整治管理。要以城郊結合部及農村地區學校、村莊周邊和學生上下學沿途水域為重點,對縣域內的開放水域逐一進行摸排,摸清權屬主體、水域深淺和警示標誌、救援設施配置等情況,修訂繪製危險水域地圖和一表一圖,評估風險等級,建立工作台賬,推動明確責任單位與責任人,逐一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6.加強水域安全管理。要加強與各有關水域主管部門溝通聯係,在中、高風險水域周邊設置安全隔離帶、防護欄等,推進落實一個警示牌、一個救生圈、一根救生繩、一根救生杆“四個一”建設,通過“人防+技防+物防”疊加互補的方式,確保對重點水域岸線的全覆蓋。各地要建立風險等級警示提醒製度,根據學生溺水事件發生的頻次和溺亡情況,製作區域溺水風險警示圖,動態發布風險等級預警信息,采取相應的風險分級應對和管控措施。統一轄區內中小學生涉險遊泳、戲水勸阻和溺水應急求助電話,並及時向社會公布。有條件的地方,可在事故多發水域安裝視頻監控和警報係統,進行全天候監視防範。
7.強化水域精準巡防。各村要組織村黨員幹部、駐村輔警、學生家長、誌願者和水域承包人、責任人等,開展常態化巡查,重點在午後、傍晚等遊泳高峰時段加強對危險水域巡邏管理,堅決製止學生私自下水遊泳玩耍。派出所要緊盯學生涉水活動的重點時段、重點部位,針對性強化動態巡查管控,加大重點水域岸線巡護力度,常態化開展專業培訓演練,切實提升水上救援反應能力與施救水平。發揮河長製湖長製工作平台作用,各級河長湖長要將防溺水工作納入巡河巡湖工作內容,檢查應急救護設施,及時勸阻中小學生危險涉水活動。各地要探索使用無人機開展巡查巡防,增加巡防力量。
8.強化學生精準管理。教育、政法、民政、婦聯、共青團等部門和單位精準識別農村學校學生、居住在危險水域附近學生、經常遊泳戲水學生、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離異重組家庭學生等防溺水重點關注人員。加強與家庭、學校、社會之間的銜接配合,組織村幹部、誌願者和“五老人員”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的關愛幫扶。組織開展結對教育管理,5月至10月每周至少開展一次防溺水教育提醒,了解掌握學生遵守防溺水“七不兩會”要求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學生家長和關愛幫扶責任人員。各學校要成立學生防溺水聯防小組,根據學生家庭住址進行分組,加強對重點關注人員上下學路途的監管,以便及時發現和製止學生私自違規下水玩耍及到危險水域遊泳行為。各學校要落實安全管理製度,嚴防學生上課時間私自離校遊泳、戲水。
六、實施步驟
1.動員部署階段(即日-5月10日)。結合實際,製定防溺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部署本地防溺水工作。
2.組織實施階段(5月11日-10月31日)。廣泛深入開展防溺水安全“十個一”教育,發動教師、誌願者上門家訪,開展防溺水安全宣傳,增強家庭安全防範意識。推動有關部門和基層組織深入開展危險水域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巡邏值守製度。全方位開展防溺水宣傳,濃厚全民防溺水工作氛圍。
3.總結提高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認真分析學生溺水事故的事發規律,總結原因教訓,深入查找問題和不足,研究製定對策措施。梳理工作經驗,固化被證明行之有效的特色做法,完善防溺水工作機製,常治長效。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各村各校要始終堅持“兩個至上”,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把預防中小學生溺水工作作為維護廣大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民安工程,提高站位,不斷增強做好學生人身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堅決克服麻痹思想,杜絕形式主義,把各項工作做細做實做出成效,以實際行動守護廣大學生生命安全。
2.壓實工作責任。各有關部門、各學校要嚴格對照中共懷化市委辦公室、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學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懷化市落實“五個工作機製”織密織牢防學生溺水“安全防護網”規定的通知》《懷化市暑期防範學生溺水20 條工作措施的通知》《懷化市防範學生溺水工作責任清單》(懷辦發電〔2021〕30 號),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推進各項措施落實。將對屬地及學校履職情況開展實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通報,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將不定期進行明查暗訪,實地檢查防溺水工作措施落實情況。
3.完善考核機製。要將防範中小學生溺水工作納入平安建設考評、安全生產巡查與考評的重要內容。教育督導部門要將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納入對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水利部門要將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納入河湖管理監督檢查,民政部門要將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納入未成年人保護示範創建工作,督促各地壓實責任,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堅決防止發生較大及以上學生傷亡事故。
4.加強責任追究。按照“失職追責、盡職免責”原則,對照責任清單逐項倒查屬地、相關部門和學校的工作責任,對失職瀆職、敷衍應付的,一律按規定追責問責。對工作責任不落實、管理措施不到位、重點水域漏管失控等導致發生學生溺亡事故的,存在遲報、漏報、瞞報等行為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凡發生學生溺亡事故的,一律約談。防範學生溺水工作已納入對各村、各有關部門的平安建設考評和安全生產考核及其他工作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督導檢查和考評問責,層層傳導壓力,確保學生溺水等各類學生安全事故明顯下降,堅決杜絕發生較大及以上學生溺亡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