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罰事項清單(試運行)
免罰事項清單(試運行)
填報單位(蓋章):板栗樹鄉人民政府 填寫日期: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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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行政處罰事項 |
實施機關 |
適用條件 |
法律依據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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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非機動車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 |
板栗樹鄉人民政府 |
當事人能夠認識自己錯誤,態度誠懇,並當場改正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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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 |
板栗樹鄉人民政府 |
當事人能夠認識自己錯誤,態度誠懇,並當場改正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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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的 |
板栗樹鄉人民政府 |
當事人能夠認識自己錯誤,態度誠懇,並當場改正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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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未經批準擅自在城市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擺設攤點,或者未按批準的時間、地點和範圍從事有關經營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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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栗樹鄉人民政府 |
初次違法,積極消除影響的 |
湖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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