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罰事項清單(試運行)

填報單位(蓋章):板栗樹鄉人民政府           填寫日期:2023年9月6日

序號

行政處罰事項

實施機關

適用條件

法律依據

備注

1

非機動車未依法登記、上道路行駛的

板栗樹鄉人民政府

當事人能夠認識自己錯誤,態度誠懇,並當場改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

2

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

板栗樹鄉人民政府

當事人能夠認識自己錯誤,態度誠懇,並當場改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條

3

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的

板栗樹鄉人民政府

當事人能夠認識自己錯誤,態度誠懇,並當場改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條

4

未經批準擅自在城市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擺設攤點,或者未按批準的時間、地點和範圍從事有關經營活動的

板栗樹鄉人民政府

初次違法,積極消除影響的

湖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條例》第二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