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黃桑鄉精神病綜合管理領導小組的通知
黃政發〔2021〕14號
黃桑鄉人民政府
關於調整黃桑鄉精神病綜合管理領導小組的
通 知
各村:
為切實加強我鄉嚴重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認真貫徹落實《精神衛生法》 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管理治療工作的有關要求, 結合我鄉實際,特成立以民政、衛生、司法、派出所,殘聯等部門組成的黃桑鄉精神衛生綜合管理組織領導小組(幫扶小組):
組 長: 龍永勝 鄉 長
副組長: 陸洪鬆 黨委委員
成 員: 劉 峰 綜治辦主任
鄭勇華 衛生院院長
陳曉宏 派出所所長
張 程 司法所所長
陳武建 民政員
陳 蓉 衛生院公衛辦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陳曉宏兼任辦公室主任。村級由村部和村醫生組成幫扶小組。精神衛生綜合管理領導小組及幫扶小組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例會,各部門要建立信息交換共享機製,每月及時定期交換有肇事肇禍風險(危險性評估3級以上,曾經肇事肇禍等)、家庭監護能力弱或無監護、病情反複、不配合治療、麵訪失聯、因經濟困難不服藥等情況的患者信息,及時報告精神衛生綜合管理領導小組,並注意保護患者的隱私。對不同意管理、拒絕隨訪以及未做到麵對麵隨訪的或病情不穩定的患者要及時聯係民警、綜治辦,精神衛生綜合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協同進行隨訪。發現患者走失。失去聯係或離開轄區拒絕告知去向的要聯係其轄區民警、精神衛生綜合管理成員等協助調查。
黃桑鄉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