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堅持領導幹部接訪下訪。深入推動領導幹部接訪下訪工作常態長效,采取約訪下訪、專題接訪、帶案下訪、領辦包案、上門回訪等方式,麵對麵接待群眾,有針對性地解決信訪難題。

(二)抓好信訪基礎業務規範。進一步細化辦理規程,製定一係列製度,規範信訪件辦理的操作流程,糾正各責任單位在工作中存在超期辦理或文書不規範的問題,提升信訪工作規範水平,提高信訪辦理質量。

(三)開展“三無”鄉鎮創建活動。大力開展“三無”鄉鎮、“三無”村(社區)創建活動,將服務管理的資源下沉到村(社區)一級,把信訪工作與網格化、信息化管理相融合,把網格員“腳板走訪”與微信群“網格對話”相融合,疏通基層信訪“微循環”,打通服務群眾“最後一公裏”,有效推動將矛盾糾紛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當地。

(四)加強矛盾糾紛排查矛盾糾紛排查和源頭治理。注重源頭預防問題,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注重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提高決策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依托基層組織建設和網格化管理,充分發揮基層信訪、綜治、公安、司法等資源力量,廣泛吸納鄉賢人士、積極分子、“五老人員”等作為信息員、調解員,做到問題早發現、早處理、早化解。

(五)繼續嚴格落實“五包一”包案化解穩控措施。繼續實行領導包案製度,注重強化化解力度,包案領導堅持一包到底,做到案結事了,真正將每一件信訪件化解到位。

(六)加大信訪法治宣傳力度。堅持依法解決問題與依法處理違法行為相結合,加強《信訪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認真貫徹省、市信訪工作“信訪法治宣傳月”活動的總體要求,嚴格落實依法逐級走訪有關規定,積極引導群眾正確認識和行使信訪權利,遵守法定程序,履行公民義務,服從合理合法的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