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人:路啟林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綜合信息、督查督辦、機關財務等工作;牽頭組織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來信來訪、內部審計、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行政審批服務股(法規和經濟體製改革股)
負責人:向玉文
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登記、蓋章、發證(文)等服務工作,並派員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辦公。督促相關職能股(室)和局屬事業單位在承諾期限內完成相關行政審批工作;負責進駐縣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及人員的動態管理;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組織協調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監督機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機關法製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擬訂招標投標綜合性政策和核準建設項目招標事項;負責對縣域內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建設和管理縣綜合評標專家庫;指導縣招標投標協會工作;負責政府投資項目代建製實施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權限範圍內相關行政許可和資質、資格管理工作;研究經濟體製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製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製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專項經濟體製改革方案,參與推進改革工作;跟蹤、評估重要改革方案的執行情況,協調解決改革進程中的問題;提出推進經濟體製改革的建議;提出優化所有製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提出改革專項資金的安排建議。
(三)國民經濟綜合規劃股
負責人:張曉紅
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研究提出生產力布局建議;會同相關部門編製新型城鎮化規劃,參與研究提出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推進相關工作;統籌協調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與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的銜接;負責縣級專項規劃編製的立項和管理;參與擬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建設規劃和重點流域水汙染治理規劃;統籌完善全縣國土空間規劃體係和規劃製度建設。組織擬訂和實施年度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監測分析宏觀經濟形勢,研判經濟運行發展趨勢,進行預測預警;綜合協調宏觀經濟政策,提出宏觀調控目標和經濟運行調節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開展政策評估;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量目標和政策建議,擬訂重要物資儲備計劃並協調實施;組織研究和提出全縣經濟安全和總體產業安全戰略及政策建議。研究擬訂人口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人口政策。研判服務業發展趨勢,組織擬訂並實施服務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負責服務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服務業發展重大政策,指導協調服務業發展專項政策的擬訂,組織修訂全縣服務業發展指導目錄;提出縣服務業引導資金安排建議;協調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和市場中介組織規範發展。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狀況,匯總財政、金融等方麵情況,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參與製定財政、金融政策並綜合分析執行效果;提出全縣直接融資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牽頭推進產業、創業和私募股權等投資基金的發展及製度建設。與有關部門共同推進社會信用體係建設,建立和完善相關製度規範,建設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礎設施。研判縣內外市場和經貿運行態勢,擬訂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相關工作;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審核、申報和安排建設項目和資金;會同有關方麵管理糧食、棉花、食糖、化肥等儲備調控工作,擬訂縣級儲備庫建設規劃,審核、申報並組織實施;協調流通體製改革重大問題和重大設施項目建設。
(四)固定資產投資股
負責人:張哲華
負責研判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及運行趨勢,擬訂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方向、政策和措施;提出深化投資體製改革和修訂投資核準目錄的建議;提出年度縣預算內建設資金的投資規模、使用方向和安排意見,編製下達縣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牽頭負責縣本級預算內投資項目和受國家、省、市委托對中央在麻投資項目的概算審查;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和備案重大建設項目,申報並轉發下達中央投資項目計劃;參與、協調、審核上報重大項目,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牽頭組織特重大自然災害的災後恢複重建規劃編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工程谘詢業發展。研判國際資本動態及利用外資狀況;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政策;承擔全縣全口徑外債總量控製、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研究提出防範外債風險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協調組織全縣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開發和項目庫建設及管理;按規定權限核準和備案外商投資重大項目,並指導和監督資金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外商投資安全審查。研判區域經濟發展趨勢,統籌推進我縣國家區域戰略的實施,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區域經濟發展、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國土和礦產資源整治、開發、利用、保護政策。研判工業發展趨勢,統籌工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並協調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和備案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參與研究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相關政策。研判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發展趨勢,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統籌高新技術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負責高技術產業化相關工作,申報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化重大專項和示範工程、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製開發、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技術創新工程、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認定企業技術中心和高技術產業基地等項目;負責製定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規劃;安排全縣高新技術產業專項項目和投資計劃,提出相關的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提出全縣基礎設施發展戰略規劃和體製改革建議,統籌交通運輸體係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審批、核準、申報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設項目;審核國防交通發展規劃和計劃;綜合分析交通狀況,負責各種交通,運輸方式之間的綜合平衡及重大問題的協調,提出有關政策建議。
(五)農村經濟與社會發展股
農村經濟負責人:田必林
社會發展負責人:張樂
負責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趨勢,提出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製改革和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林業、水利、氣象、生態、移民後扶等發展規劃,安排預算內相應領域建設項目投資計劃,審批、核準、審核、備案和申報相應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研判社會事業發展形勢,組織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擬訂基本公共服務體係建設規劃,統籌協調教育事業、醫療衛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科技事業、文化事業(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民族宗教、體育事業、社區建設、旅遊事業、人口與計劃生育等領域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和備案社會發展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申報和下達預算內社會事業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計劃;參與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調整審核工作。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和創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統籌推進收入分配製度及相關體製改革,參與擬訂就業及社會保障體製改革方案,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參與擬訂社會保障發展規劃、計劃,推進體係建設;協同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製改革工作。
(六)湘西開發與能源管理股
湘西開發負責人:楊傑
能源管理負責人:滿家元
負責協調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編製並組織實施全縣以工代賑、易地扶貧搬遷規劃和計劃,組織指導項目建設和管理。負責實施湘西地區開發戰略有關工作,擬訂並指導、監督落實產業項目及資金使用計劃;參與擬訂武陵山片區及老少邊窮地區等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協調發展的戰略、總體規劃和政策,提出生態環境建設、生態補償機製和政策措施的建議並協調實施。起草全縣能源發展和有關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能源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全縣能源體製改革,協調相關重大問題。負責全縣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參與研究全縣能源消費總量控製目標建議,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製工作,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組織製定煉油、煤製燃料和燃料乙醇的產業政策及相關標準,實施對煤電油氣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按照國家和省、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審核、上報全縣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負責縣內石油和天然氣儲備管理工作。負責權限內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相關工作。組織推進全縣能源重大設備研發及相關重大科技項目,指導能源科技進步和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應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組織推進全縣能源對外合作,指導起草縣政府對外能源戰略合作協議,協調能源合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電力普遍服務政策的建議並監督實施。
(七)商品價格管理股
負責人:胡勝
承擔電力價格、電力輔助服務、電力延伸服務、電力工程等與電力相關的價費監管;承擔城市供水、配套管網工程建設費用收費標準的價格管理工作;承擔城鎮管道燃氣配氣和銷售價格及居民燃氣工程安裝費、水利工程供水、農業排灌用水等商品的價格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價格及延伸服務和城市交通收費管理;實施臨時價格幹預措施;承擔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法強製使用或者指定配套銷售的商品價格管理工作;參與領域內的價格聽證。
(八)服務價格管理股
負責人:胡勝
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價格的政策和法規,負責政府定價目錄內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價格的管理;實施低收入群體價格臨時補貼聯動機製;負責旅遊景區門票及載人工具和公共文化設施的價格管理;承擔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的價格管理;承擔教育、養老服務、托育服務、殯葬服務、生活垃圾處理、汙水處理、物業管理服務、機動車停放服務等公用事業的價格管理工作;參與領域內的價格聽證。
(九)糧食和物資儲備股
負責人:楊再軍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糧食管理和物資儲備工作方針、政策及相關規定;負責擬訂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的監測預警和應急有關工作;負責實施糧食收購行政許可的有關行政管理和指導,指導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監督實施地方糧食和物資儲備管理辦法,研究提出儲備糧食和物資儲備的規模、布局、收購、銷售、輪換計劃的建議;承擔縣級糧食和物資儲備的數量、質量、補貼和儲存安全工作,承擔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