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機構改革,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原“四辦六中心”撤銷,機構負責人職務自動免除,不再另行下文。新設立“六辦三中心一執法隊”,相關負責人及機構職能情況如下: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人:賀琰雲  黨政辦公室主任

主要負責事項:

1、協助黨政領導處理日常事務。

2、負責本單位各內設機構工作的綜合協調。

3、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行政事務和後勤工作等。

4、組織草擬綜合性報告,審核以黨委、政府名義發布的政策性文件。

5、協助做好本單位黨的組織、宣傳、紀檢、統戰、武裝、老幹、關協和工、青、婦等群團工作。

6、做好機關人事管理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7、組織製訂和監督實施機關內部各項規章製度。

8、承辦黨政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黨建辦公室

負責人:張翔 黨建辦公室主任

主要負責事項:

1、負責全鄉黨員黨費收繳管理、黨員信息采集、整理和統計黨員組織關係轉接、整理等工作。

2、機關黨支部及農村黨員幹部的培訓、檢查、考核方案的擬定;

3、村級幹部和村級後備幹部的考核、考察、培養和培訓的資料收集和檔案整理。

4、負責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培養、培訓、本鄉發展黨員規劃的落實。

5、責鄉機關、站所及學校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民主評議工作。

6、負責黨務係統資料的錄入、維護、更新等工作。

7、負責召開黨建例會,落實會議通知、材料準備等工作。

8、負責村幹部工資報酬的審批和監督。

9、負責起草黨建工作計劃、總結,匯總黨建每周工作完成情況及下周工作安排。

10、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平台的使用、維護及匯報工作。

11、老齡、老幹部信息采集、整理和相關信息的上傳下達。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

負責人:鄭雲霞 黨委副書記、經濟發展辦公室主任

主要負責事項:

指導街道內企業的經營管理,負責工業統計、分析、預測,提出對策和措施,解決工業經濟運行;建立轄區勞動力資源信息庫,了解掌握轄區人員就業基本情況。開展就業服務,做好勞動保障、統計,調查工作。

四、社會事務辦公室

負責人:張純  黨委委員、社會事務辦公室主任

主要負責事項:

承擔原民政所管理的社會事務。負責本轄區社會事務、殘聯、村級建設、指導村級服務等工作。開展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濟、臨時救濟等社會保障工作,做好擁軍優屬和複退軍人的安置以及老戰士的工作,做好殯葬管理工作,開展殘疾人康複、教育、勞動就業等工作。

五、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

負責人:滕明平  黨委委員、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主任

主要負責事項:

1、負責製定自然保護地體係分類標準、建設標準並提出審批建議等;2、監測評估,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評估生態環境狀況,統一發布生態環境信息;3、監督執法,即整合汙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綜合執法職責、隊伍,統一負責生態環境執法,監督落實全鄉生態環境保護責任;4、督察問責,即對地方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生態環境工作進行督察巡視,對生態環境保護、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問責,監督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六、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人:楊  峰  副鄉長  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主要負責事項:

1、研究起草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的地方性法律法規草案、規章、標準和規程;2、承擔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製和演練,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工作。3、統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指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係建設;4、承擔安全生產事故救援信息接報處置工作,分析預測自然災害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風險,發布預警、預報信息;5、研究提出全鄉安全生產控製指標,監督考核安全生產控製考核指標執行情況;6、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統計認定工作;7、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關於安全生產指標考核等相關工作;8、承擔安全生產事故、職業衛生、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工作,分析預測全鄉安全生產形勢;9、承辦黨政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人:向勇   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主要負責事項:

1、負責全鄉社會保障服務工作。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開展失業、工傷、生育、養老、醫療保險等服務工作。負責收繳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及相關信息、資料、檔案管理工作。

2、負責民政救助工作。負責群眾最低生活保障,救災救濟工作,落實農村五保供養政策。承擔優撫救濟、社會互助事務性和服務性工作。組織實施各項救助資金、物品發放,負責救助信息、資料、檔案管理及其相關服務工作。

3、負責授權範圍內各項社會救助人員調查統計、申報工作,承擔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服務工作。

4、承辦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負責人:張代遠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主要負責事項:

承擔農技、農機、水利、畜牧水產等新技術、新品種的試驗示範和培訓推廣,病蟲害預測預報、防治指導,以及農業信息服務等工作;承擔鄉鎮水利工程建設監管,區域內河道的綜合治理、防汛抗旱、堤壩管理、水資源管理和水土保持等工作。

九、政務服務中心:

負責人:趙 斌  政務服務中心主任

主要負責事項:

集中辦理本級政府權限範圍內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服務項目、集信息與谘詢、管理與協調、投訴與監督於一體的綜合性行政服務機構。實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以行政審批為主,以其他便民服務為補充的鄉政府派出(常設)機構。

十、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負責人:周攀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

主要負責事項:

1、負責全鄉執法隊伍建設和全麵管理工作;2、負責全隊執法工作計劃、方案的製定和實施,定期進行工作總結。3、負責執法隊有關會議的組織實施。4、負責協調本鄉的執法檢查工作;5、負責權限範圍內文件和相關資料的審批5、完成黨政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財政所

負責人:田武勇  財政所所長

主要負責事項:

承擔一般預算資金的收支管理、部門綜合預算管理、非稅收入的征管、國有資產的管理、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財政監督和稅收協管工作;負責鄉村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及相關的培訓、審計工作;負責減輕農民負擔監督工作;負責與財政所相關的其他工作。

十二、動物防疫工作站

負責人:歐定坤  動物防疫工作站站長

主要負責事項:

承擔國家強製免疫的動物疫病的免疫接種和重大動物疫病的監測、報告、控製與撲滅以及動物檢疫等工作。

十三、司法所

負責人:鄧克文 司法所所長

主要負責事項:

負責受理調處各類民間糾紛,解答各類法律疑難問題,處理各類矛盾糾紛,法律見證合同、契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刑釋解教人員回歸安置幫教等工作。

十四、派出所

負責人:餘東升  派出所所長

主要負責事項:

依靠村委會,組織群眾,開展活動,落實各項防範措施,保護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正確地收集上報各類信息,掌握鄉內各類不安定因素,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疏導緩解和控製工作;熟知全鄉情況,主動提供線索,協助刑偵部門查破刑事案件,積極查處違法事件,及時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指導治保會工作,積極開展幫教活動,落實監管措施,努力減少違法犯罪;加強青少年法製教育,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依法加強公共場所管理,努力減少“黃”、“賭”、“毒”現象;依法加強房屋出租戶和外來人口、流動人口管理,及時打擊混跡其中的違法犯罪子;協助有關部門調解民事糾紛,化解矛盾,防止激化。

辦公地址:

黨政辦公室、社會事務辦公室、政務服務中心、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設在隆家堡鄉人民政府辦公樓一樓;

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黨建辦公室設在隆家堡鄉人民政府辦公樓二樓;

財政所設在隆家堡鄉人民政府辦公樓三樓;

經濟發展辦公室、社會事物綜合服務中心設在隆家堡鄉人民政府郵政辦公樓一樓;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設在隆家堡鄉人民政府郵政辦公樓二樓;

司法所設在隆家堡鄉人民政府司法辦公樓一樓;

派出所設在隆家堡鄉人民政府大院右邊辦公樓一樓;

動物防疫工作站設在設在隆家堡鄉人民政府大院右邊辦公樓一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