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黨政辦公室

主任:劉  磊    電話:18627450102

負責協助黨政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負責本單位各內設機構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行政事務和後勤工作等;組織草擬綜合性報告,審核以黨委、政府名義發布的政策性文件;協助做好本單位黨的組織、宣傳、紀檢、統戰、武裝、老幹、關協和工、青、婦等群團工作;組織製訂和監督實施機關內部各項規章製度;承辦黨政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黨建辦公室

主任:張應發    電話:18874504325

負責全鎮黨員黨費收繳管理、黨員信息采集、整理和統計黨員組織關係轉接、整理等工作;機關黨支部及農村黨員幹部的培訓、檢查、考核方案的擬定;村級幹部和村級後備幹部的考核、考察、培養和培訓的資料收集和檔案整理;負責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培養、培訓、本鎮發展黨員規劃的落實;負責鎮機關、站所及學校黨組織建設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負責黨務係統資料的錄入、維護、更新等工作;負責召開黨建例會,落實會議通知、材料準備等工作;負責村幹部工資報酬的審批和監督;負責起草黨建工作計劃、總結,匯總黨建每周工作完成情況及下周工作安排;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平台的使用、維護及匯報工作;老齡、老幹部信息采集、整理和相關信息的上傳下達;做好機關人事管理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

主任:田  超    電話:13467958884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鄉村振興局來訪工作方針、政策;協助和指導各村開展鄉村振興工作,總結推廣鄉村振興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協助鄉黨委、政府和縣鄉村振興局解決鄉村振興工作中的相關業務問題;按照鄉黨委、政府的統一部署,配合協調處理好各種社會扶貧濟困、駐村幫扶工作;承辦鄉黨委、政府和縣直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社會事務辦公室

主任:佘宏謀    電話:17688552642

負責就業和社會保障、民政優撫、社會救助、醫療保障、衛生健康、文體、計生、教育、慈善、民族宗教等工作;負責退役軍人事務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職業技能培訓和勞務輸出、勞動爭議調解、社會保障服務等工作。收繳農合、農保、醫療保險;承辦鄉黨委、政府和縣直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

主任:黃  靜    電話:13787783569

負責宣傳貫徹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保護、城鎮建設和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政策;鄉村規劃和環境保護工作;負責鄉村規劃建設;負責房屋產權有關工作;參與鄉、村建設用地的審批有關工作;牽頭“美麗鄉村·幸福家園”建設;承辦鄉黨委、政府和縣直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主任:舒易詳    電話:18890661454

主要負責掌握、分析本鎮社會穩定狀況、治安形勢和工作動態;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解決轄區內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矛盾糾紛排查、重點要害部位安全防範、安全創建等基礎性工作;指導、檢查、督促各村委會和企事業單位開展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對存在問題的單位提出整改建議;做好法製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法律援助、消防管理等工作;負責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保障群眾合法權益;承辦鄉黨委、政府和縣直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

主任:蒲  濤    電話:19974582403

負責:為群眾提供社會事業公共服務。宣傳貫徹相關政策方針;負責勞動就業、殘疾人事業和基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相關事務性工作;為群眾文化生活提供服務;負責規劃建設、應急管理、退役軍人等相關事務性工作。組織群眾文化活動,繁榮群眾文化生活,協助管理文化市場等工作;負責網格化綜合管理的事務性、輔助性工作,為網格化管理的巡查、指揮、調度、香辦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八、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主任:滕  騰    電話:19848131228

負責:為農村農業發展、提高農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務。宣傳貫徹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負責農業農機技術推廣應用與指導,農作物病蟲害監測與防治,農產品質量監管服務;負責畜牧水產技術推廣應用與指導,動物防疫檢疫服務;負責水利基本建設規劃與實施,水利設施的防洪保安與開發利用,防汛抗旱;負責保護森林資源,推廣林業科學技術,加強林區生態建設、森林防火與病蟲害防治;做好其他相關社會服務等工作。

九、政務服務中心

主任:陳親華    電話:  13787549913  

負責:辦理本級和經授權行使的相關行政審批、證照辦理、信息谘詢、非涉密文件查詢服務等事項,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簡化審批程序,為居民提供優質快捷的政務服務;負責對窗口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工作;受理當事人對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員服務質量、辦事效率等方麵的投訴建議等工作。

十、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主任:向張平     電話:17634954385

負責:本轄區日常執法活動和重大案件線索巡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性文件統一授權,負責轄區內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環保規劃、農業農村、教育體育、文化旅遊、衛生健康、交通運輸、社會保障等方麵的行政處罰及相關行政強製和監督檢查權,以鄉鎮人民政府名義相對集中開展執法工作,並接受有關上級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負責統一協調指揮機構和基層執法力量,開展聯合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