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發展辦公室

主任:付道傑        電話:17769223803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縣經濟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法規;

2、研究擬訂鄉鎮經濟發展的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3、負責農業農村經濟管理工作,加強農業、林業、水利及農村經營工作的指導和管理;

4、依法對企業進行管理,檢查督促企業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5、做好企業協調、服務工作,積極為企業的發展提供優質服務;

6、負責組織招商引資工作,做好引進項目的跟蹤服務後續工作,不斷培植新的經濟增長點,確保鄉鎮經濟增量和增速;

7、積極培育新型農民合作組織;

8、負責農村市場培育、監管,優化經濟發展環境;

9、負責與上級管理部門縣級業務主管部門派駐鄉鎮機構的協調工作;

10、承辦鄉鎮黨委、政府及上級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主任:舒益葦              電話:17378020103

1、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負責承辦全鎮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2、了解、掌握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及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管理機構、人員配置和管理狀況;

3、組織開展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

4、監督檢查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情況;

5、在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中,發現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或事故隱患,應當予以糾正或者責令限期整改;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報告鎮人民政府和上級安監局;

6、報告、統計轄區內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的情況,配合調查處理生產安全事故;

7、依法組織實施上級有關部門委托的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權。

三、黨政辦公室

主任:裴林銘     電話:18244806088

1、協助黨政領導處理日常事務。

2、負責本單位各內設機構工作的綜合協調。

3、負責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行政事務和後勤工作等。

4、組織草擬綜合性報告,審核以黨委、政府名義發布的政策性文件。

5、協助做好本單位黨的組織、宣傳、紀檢、統戰、武裝、老幹、關協和工、青、婦等群團工作。

6、做好機關人事管理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7、組織製訂和監督實施機關內部各項規章製度。

8、承辦黨政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黨建辦公室

主任:曾維曉             電話:13657445852

1.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根據鎮黨委黨建工作部署,製定和實施發展黨員工作計劃;指導基層黨組織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做好發展對象的審查工作及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工作;協同紀檢等部門查處發展黨員工作中出現的違紀問題;深入基層調研,總結推廣發展黨員工作的經驗和做法,提高發展黨員工作水平。

2.抓好黨員教育工作。製定和落實鎮黨委的黨員教育計劃,創新形式,拓寬渠道,豐富內容,增強教育的針對性;發現和糾正黨員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製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實;對黨員隊伍的思想狀況和存在的問題定期調研,向鎮黨委和縣委組織部提出意見和建議。

3.抓好黨員管理服務工作。創新黨員管理服務工作新舉措,加強黨員的日常管理服務工作;做好黨員檔案管理、組織關係接轉和黨費收繳等工作;做好基層黨建信息化平台相關數據的更新、維護和黨內統計工作,處理一般性黨員信訪事項;認真落實好黨內關懷和幫扶工作機製涉及的有關事項。

4.抓好基層黨組織建設。全麵掌握本鎮範圍內的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總結推廣基層黨組織建設的經驗;分析新形勢下基層黨組織建設麵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黨組織建設的意見與建議;指導基層黨組織建立健全黨的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流動黨員管理等製度,並監督落實;指導基層黨組織的成立、變更和調整,做好黨的基層組織換屆選舉工作;組織、指導基層黨組織開展有關黨的建設各項活動。

5.抓好其他組織工作。積極完成縣委組織部和鎮黨委交辦的其他黨建工作任務。

6.抓好人事工資編製社保工作。積極完成鎮內幹部調動、新增等異動相關手續

五、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

主任:滕東京          電話:13787567751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市、縣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作出的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決定和措施。 

二、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及其他專項規劃的編製和實施工作。 

三、具體實施基本農田劃區定界工作、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協助編製土地開發、整理、複墾計劃,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四、負責農村村民、城鎮居民建設用地的調查、選址定點、麵積核定(須經兩名國土員簽字,所長核審後方可上報)報批有關工作及批準後的組織實施(三到場)和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做好農用地轉集體土地征用、占用、建設項目供地等有關材料的組織和呈報工作。 

五、協助做好土地評估、土地交易工作。 

六、參與做好土地調查、統計和動態監測工作,確保圖、數、實地“三一致”。協助做好有關地籍調查、土地登記發證工作,協助調查處理土地權屬糾紛。 

七、參與探礦權、采礦權設置的監督與管理工作;協助做好礦產資源儲量登記、壓覆床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有關工作。協助調處礦業權屬糾紛,維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對礦業權人履行法定權利義務、礦產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進行監督檢查。 

八、落實地質災害的監測和防治工作,組織開展屬地地質災害巡查;對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落實情況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進行督查。協助做好地下水等地質環境資源的動態監督工作和地質遺跡的保護工作。 

九、開展國土資源執法巡查,及時發現、製止和報告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配合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調查核實、取證和處理工作。 

十、做好國土資源信訪接待工作,及時調處和化解矛盾。發現重大上訪苗頭,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報告。

十一、承辦上級國土資源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社會事務辦公室

主任:田偉峰        電話:13874484030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民政和科教文衛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製定並組織實施民政和科教文衛事業發展規劃。

(二)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實施村(居)公共衛生管理工作,嚴格控製各類疫病的發生和蔓延。

(三)組織開展各類健康有益的科普、文化、體育活動,加強精神文明建設。

(四)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的方針、法律法規,製定並組織實施人口發展規劃和計劃生育目標。

(五)負責做好生殖健康服務工作。

(六)協調做好人口綜合治理工作,檢查督促本轄區內各單位執行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控製人口增長,改善人口性別比例,提高人口整體素質。

(七)指導基層組織建設、培訓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

(八)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救災救濟、扶殘助殘、五保供養、擁軍、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殯葬改革等工作。

(九)協助做好收養登記和地名等工作。

(十)承辦鄉鎮黨委、政府及上級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農業綜合服務中心

主任:向偉               電話:18797556072

1、協助鎮政府製定農業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和組織農村集體、個人開展各項農業生產經營活動。 

2、指導農業產業化、標準化建設,指導農業基地建設、農業名牌產品申報和創建工作。 

3、承辦實施農業新技術、新品種、新機械等試驗、示範、推廣工作。 

4、農業資源和農業生態環境監測,生態農業建設,指導無公害、有機食品建設和申報工作,協助做好農業植物檢疫工作。 

5、組織指導農業救災工作。 

6、農業技術培訓,農業技術、信息、收集、整理、發布。

7、宣傳與貫徹執行《森林法》和林業方針、政策,了解反映群眾在發展林業生產中的要求和問題。 

8、配合林業調查設計單位開展資源調查工作,負責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檔案管理,掌握本轄區內的森林資源消長變化情況。 

9、積極宣傳黨和政府有關農機化方針、政策和認真貫徹執行省農機管理條例。 

10、製訂本鎮農機發展規劃,做好本鎮農機管理服務體係建設工作。

八、政務服務中心

主任:周青桃    電話:17769242095

1.主持中心全麵工作,對各項工作負責。

2.協調內外部關係,化解工作矛盾,確保中心工作正常有序,規範運行。

3.定期檢查中心崗位職責落實情況,確保國家法律、法規及各項規章製度的貫徹落實。

4.抓好中心人員工作政治思想,廉政建設,教育引導工作處理好管理和服務的關係。

5.組織落實縣政務中心交辦的其他問題。

九、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

主任:付道傑               電話:17769223803

1、貫徹執行就業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及政策,承擔本鎮的相關宣傳和谘詢;

2、承擔本鎮的勞動者職業培訓、就業和再就業服務、勞務輸出等工作;

3、負責本鎮的居民社會保障經辦服務工作;

4、負責本鎮的勞動關係協調、勞動者權益維護工作;

5、承擔鎮黨委、政府及主管部門交辦的相關業務工作。

6、根據上級業務部門和鎮黨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結合實際,製定全鎮文化旅遊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7、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針對性地開展科普教育活動和群眾性的文化體育活動。

8、大力弘揚先進文化,鞏固鎮、村兩級文化陣地,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活躍廣大群眾文化生活。

9、積極組織指導村文化活動,積極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10、協助文化執法部門,依法行政抓好本鎮文化旅遊管理,使我鎮文化旅遊市場健康發展。

十、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

主任:陳祥和     電話:15576543008

1、預防、發現和製止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及時協助公安機關打擊各種違法犯罪分子。

2、協助鄉鎮綜治委和公安機關進行治安管理,整頓維護治安秩序。

3、加強巡防,及時發現和製止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4、保護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的現場,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5、發現違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時報告公安機關,必要使扭送到公安機關。

6、對群眾進行安全防範教育,做到自我管理,自我防範。

7、及時掌握社區內各種治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