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整治工作完成情況的公示
根據《懷化市關於開展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銷號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反饋意見第42項問題涉及麻陽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整治任務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省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基本情況介紹
(一)省環保督察反饋的問題
全市34個縣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突出環境問題整治任務已經納入省政府為民辦實事的項目清單,但辰溪、芷江、中方縣、洪江區等地還有問題未整改到位。
(二)整改目標
完成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整治任務,確保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
(三)整改措施
麻陽縣對錦江水廠原取水口上移1100米,關閉原取水口;建設隔離設施,設立無人區,並對所有汙染源進行截汙轉運清零處理;在新劃定的保護區設置界標、各類警示牌、宣傳牌等標識,建設道路應急設施,編製好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重新調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並獲省環保廳批準。
二、完成情況
(一)基本情況
我縣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源取水口位於離縣城約3公裏的郊區通靈溪村,1998年開始建設,2000年投入使用,處理能力為1萬噸/日,2016年進行擴容,2017年10月投入使用,處理能力為4萬噸/日。由於當時選址沒有嚴格按照飲用水水源地標準執行,一級保護區內有相當部分農戶居住和從事生產、生活活動。隨著多年來城市擴容和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提高,該區域內的居戶已達到120多戶,對飲用水水源地造成了一定影響,已不符合飲用水水源標準,必須按上級要求進行全麵整治。
(二)主要工作措施
麻陽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專項整治行動,縣委、縣政府分別召開縣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研究部署工作,並多次召開專題會、現場會,有力地推進了整治工作進度。2018年4月縣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集體研究並印發了《麻陽苗族自治縣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麻政辦發[2018]6號)文件,明確了整治任務、具體要求及各部門職責和分工。
(三)主要整改成果
1.縣錦江水廠原取水口上移並建設新取水口及鋪設取水管網。於2018年4月5日開展河床圍堰施工、鋪設取水管網及取水頭部建設,8月底完成由從原取水口上移1100米,岸邊移到錦江河中心66米,至此錦江水廠取水頭部上移工程全部完工。新取水口於9月7日開始取水啟用,同時關閉原取水口,充分消除原保護區內的生活麵源汙染;2.重新調整劃分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並獲省環保廳批複;3.對一級保護區農用地征收並無人區設置,共計征地155.64畝,安裝防護隔離欄2400米;4.拆除調整後的一級保護區內下河生活碼頭三個,杜絕下河洗衣行為;5.設置飲用水標識標牌及宣傳牌55塊;6.新建或改造防滲排水溝、跨路涵洞、防撞欄、應急池等公路設施;7.對保護區外的比鄰區域進行截汙,徹底消除環境隱患。
該整改項目於2018年9月初完成,且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環保廳下達了《關於調整懷化市麻陽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複函》,對新調整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範圍進行批複。通過一係列強力有的治理措施,9月28日,我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整治項目通過省環保廳專家組驗收並予以銷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強日常巡查,加大飲用水水源地巡查頻次,加快新取水口水質自動監測站的建設進度。實行“河長一月一巡查、主管部門一周一巡查、自來水廠一天一巡查”製度;環保、住建、水利、衛計部門嚴格按照工作職責,按時對飲用水質進行監測並公布,確保水質達到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達標率100%,充分保障群眾的飲水安全。
(二)建立長效管理機製。健全部門聯動工作製度,建立長效執法機製,嚴厲打擊水源地保護區內違法建築、排汙、養殖、耕作等行為,規範保護區管理。進一步強化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防範,嚴格飲用水水源地上遊和周邊區域高風險行業的準入機製。
根據上級要求,現對2018年我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整治完成情況進行公示並完成銷號,公示時間為2020年5月8日—12日,歡迎有關單位及社會各界人士監督反饋。如有異議,可通過來電、來訪形式向懷化生態環境局麻陽分局反映。
聯係人:張永剛
聯係電話:0745-5850898
聯係地址:麻陽苗族自治縣高村鎮工農路077號
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