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解讀:麻陽縣自然資源局關於製定《規範縣域內劃撥土地上住房、非住房轉讓管理的通知》的起草說明
一、出台《規範縣域內劃撥土地上住房、非住房轉讓管理的通知》的必要性
隨著我縣城鎮化建設工作的有序推進,對於由來已久的曆史遺留問題以及老舊樓盤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呼聲日趨強烈,群眾產權意識進一步提高。由於曆史原因造成的我縣域內劃撥土地難以辦理不動產權證問題顯得尤為突出,已成為社會各界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焦點問題。我縣於2018年製定了《關於辦理不動產登記曆史遺留等問題的指導意見》(麻政辦發〔2018〕43)號文件,但缺乏具體操作性和執行依據,根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通知》(湘政辦發(2017)3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我局草擬了《規範縣域內劃撥土地上住房、非住房轉讓管理的通知》,提請縣人民政府盡快出台該文件。
二、起草過程
2021年5月9日,在縣自然資源局局長薛彬主持召開的局長辦公會上就擬出台該文件提出了具體要求,會議部署由副局長、黨組成員滕建黨和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張永同誌具體負責擬稿工作,以“依法起草、結合實際”為原則,力爭出台一部”接地氣、具有實際操作性”的規範性文件。
2021年6月10日,縣自然資源局局長薛彬召集副局長、黨組成員滕建黨,縣不動產登記中心主任張永以及地產股、局法規股等相關股室負責人召開了專題研討會,參照《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市本級劃撥土地上住房轉讓管理的通知》(懷政辦發〔2019〕4號)文件及《懷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規範市本級劃撥土地上非住房轉讓管理的通知》(懷政辦發〔2020〕2號)文件對進行了討論研究起草。
在會議中,參會股室普遍認為製定該文件非常必要、非常及時,對於進一步規範劃撥土地辦理不動產權證,切實保障權利入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同時就如何完善內容,結合各自工作提出了寶貴的意見,這些意見基本上予以采納和吸收。經研究商討後,在細節方麵重新修改了《規範縣域內劃撥土地上住房、非住房轉讓管理的通知》。
三、需要說明的問題
該文件內容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國有劃撥土地上住房轉讓依法辦理登記的。二是國有劃撥土地上非住房依法辦理登記的。
《規範縣域內劃撥土地上住房、非住房轉讓管理的通知》(送審稿)經過近半年的研究起草、反複征求意見和反複討論修改,已趨於成熟。該文件符合規範性文件的製定要求,與上位法不相抵觸,特提請縣人民政府審議。
特此說明,請予審定。
麻陽苗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