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
麻陽縣政策兌現“一件事一次辦”辦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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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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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部門 |
國家稅務總局麻陽苗族自治縣稅務局稅政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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谘詢電話 |
0745-5830366 |
承諾辦結時限 |
即時辦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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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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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麻陽苗族自治縣政務服務中心“政策兌現”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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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據 |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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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
符合財政部、稅務總局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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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標準 |
一、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製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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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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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事 流 程 |
申報自動享受,資料留存備查
(備注:特別程序辦結時限不包含在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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