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陽苗族自治縣2021—2025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補貼政策
一、適用對象
從事糧食、蔬菜、水果、油菜、茶葉、畜禽、水產、中藥材等生產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因農業生產經營需要,從商業銀行或銀保監會批準從事支農融資業務的保險公司取得一定額度的貸款並已經支付利息,即可享受省財政貸款貼息政策。主要包括:從事農業產生的農業企業、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農業生產的社會化服務組織、納入全國係統名錄的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等(不含林業類經營主體)。此輪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期限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支持措施
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獲取貸款額度為1000萬元以內(含,下同)的,按照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50%進行貼息;貸款額度在1000萬—5000萬元的,按照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25%進行貼息;貸款額度在5000萬元以上的,按照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15%進行貼息。貸款利率低於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按實際利率計算。單個主體的貼息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三、政策依據
根據《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湘農聯〔2022〕22號)文件執行。
四、申請途徑
(一)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先在網上相關平台進行注冊認證,有二種方式:
1.登錄湖湘農事應用App;
2.PC鏈接:https://xnzt.hunan12316.com/login.html
(二)申報主體通過縣級平台審核後,登錄湖南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直報平台或湖湘農事APP,按要求自主進行貼息資料申報。由縣農業農村局初審匯總,市農業農村局審核,省農業農村廳審定。
五、申請材料
1、申請報告:①公司基本情況;②貸款情況;③貼息申請(注明貼息撥入對公賬號);
2、申請農業貸款利息補貼法律責任承諾書
3、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申請表
4、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匯總表
5、貸款查詢授權書
6、貸款單位營業執照原件、複印件及公司章程(加蓋單位公章)。
7、借款合同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8、貸款到賬憑證原件
9、本息結算憑證原件、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0、貸款用途證明發票及合同原件、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11、單位法人或借款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材料裝訂成冊共計2份(縣農業農村局1份,縣財政局1份),申報材料經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上報省廳審核後按規定打卡發放貼息資金。
六、服務管理部門
麻陽苗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局鄉村產業發展與市場信息股
七、谘詢及監督電話
谘詢電話:0745-5823796 監督電話:0745-588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