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江口墟鎮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口墟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通知
江政發〔2023〕2號
關於印發《江口墟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
通 知
各村(社區):
現將《江口墟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江口墟鎮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1日
江口墟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市、縣有關防洪工作會議精神及安排部署,為確保江口墟鎮在遭受災害時,救災應急工作能夠及時、高效、有序地開展,提高應對災害的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結合江口墟鎮防汛抗旱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幹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洪澇幹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範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幹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社區)委會為主進行處置,並實行行政首長負責製。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幹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幹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係與職責
(一)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
指 導 員:王 軍 鎮黨委書記
指 揮 長:李 瓊 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指揮長:黃 興 鎮黨委委員、副書記
黃 俊 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孫楷峻 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滕錦輝 鎮黨委委員、宣傳委員
陳曉明 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張愛珍 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楊水剛 鎮黨委委員、人大副主席
江國強 副鎮長
周 鑫 副鎮長
成 員:張 勝 防汛抗旱負責人
黃 挺 財政所所長
胡 芳 黨政辦主任
陳驚濤 黨建辦主任
滕 傑 社會事務辦主任
滕羅聃 經濟發展辦主任
陳 曦 應急辦主任
向紅青 綜治辦主任
滕 飛 政務中心主任
陳懷生 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黃 軍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李 迪 派出所所長
田 恒 司法所所長
張忠華 自然資源所所長
孫心強 供電所所長
趙 益 衛生院院長
各村(社區)黨支部書記、主任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鎮水利辦,由張勝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指揮部工作職責
1.負責對全鎮防汛工作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和部署;
2.負責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3.負責指導搶險救災,安置疏散災民,設置避難場所,做好疏散點食宿物品的供應工作;
4.負責發布災情信息,組織查災、核災,向上級報告災情,接收、調撥救災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三)防汛抗旱指揮部下設四個工作小組
1、搶險救災村民轉移安置組
組 長:黃 興
副組長:楊水剛 孫楷峻
成 員:張 勝 黃 挺 陳驚濤 陳 曦 孫源蔚
舒保樺 周尚騰 劉共平 龍世興 龍軍平張忠華 黃 軍 周 林 舒 勇 張武生龍緒偉 符前元
職 責:負責災區的搶險救災工作。
2、社會維穩組
組 長:黃 俊
副組長:滕錦輝 江國強
成 員:滕 飛 黃前亮 滕 傑 陳 澤 張玉坤
李智鵬 向紅青 唐 偉 李 迪
職 責: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群眾等工作,確定死亡人員姓名、身份並通知死者和傷員家屬,防止和處理事故現場可能發生的刑事案件。
3、醫療救護組
組 長:張愛珍
副組長:趙 益
成 員: 滕羅聃 陳懷生 肖麗萍 龍玉萍 向慧玲
趙曉長
職 責:負責現場傷員搶救和治療工作。
4、後勤保障組
組 長:陳曉明
副組長:周 鑫
成 員:胡 芳 陳 鐵 滕召勇 周尚剛 舒長清
田 恒 張開華 孫心強
職 責:負責現場搶險物資供應及其它後勤保障工作。
四、防汛抗旱相關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一)村委會主要工作職責
1、根據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製定本村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報鎮防汛抗旱辦公室備案。在汛期來臨之前,按照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要求,對防汛工作進行全麵細致的安排,確定防汛第一責任人和防汛分片包幹人員,並簽訂防汛安全責任書。
2、各村防汛第一責任人,要對本轄區的防汛工作負總責。
3、防汛分片包幹人員要堅決服從第一責任人的命令,並按要求對包幹地區進行認真的汛前、汛期、汛後三個環節的檢查,將檢查情況及時反饋給包幹區第一責任人,並向鎮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書麵材料,並及時處理,不留後患。
4、對轄區內的河道、溝渠、易發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點地段進行詳細排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
5、對阻礙防汛工作的違章建築物,要依據《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堅決予以拆除。
(二)其它單位主要工作職責
1、鎮派出所、綜治辦:負責維護災區治安秩序,打擊趁災打劫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確保重點目標安全,做好交通疏導、交通管製以及救災物資牽引等工作。
2、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負責救災款物的籌集和儲備,製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組織救災捐贈工作,做好救災及捐贈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開展救災政策的宣傳,提高全社會的防災和減災意識。
3、電力、電信和郵政部門:負責組織指揮災區電力、通訊等設施的搶修工作,保障災區電力供應、通信及郵路的暢通。
4、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組織災民開展生產自救,指導災民搞好搶種補種等災後生產,做好災區種苗供應和動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5、水利站:負責對災區雨情、水情、汛情的預報和監測。做好水位監測,分析預測未來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現的險情;組織災區重要水利、供水等設施的搶險修複工作,提出恢複重建方案。
6、衛計辦:負責災區防病治病和衛生防疫工作。組織開展疾病預防控製、醫療救護和衛生監督工作,報告、發布疫情信息,負責疾病防治藥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災藥品的質量監督。
7、財政所:做好救災經費下撥工作,保證救災款及時到位。
五、預防和預警機製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係,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製度,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並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幹旱災害預警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幹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製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幹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並預測幹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幹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1、鎮防指指揮長主持鎮防指成員會商,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啟動本應急預案,作出相應工作部署,並將情況上報縣防指及相關領導,派工作組赴一線指導防洪抗旱工作;同時密切監視汛情、旱情的發展變化,做好汛情、旱情預測預報,由鎮防指副組長帶隊,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及時發布汛(旱)情通報及防汛抗旱措施;鎮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鎮防辦隨時將情況上報縣防指。
2、受災村(社區)委會的幹部應根據鎮防指指令及時動員、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從鎮防指的統一調度;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加強防守巡查,及時控製險情。
3、以屬地為主的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防汛抗旱工作;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負責人,應按照職責到分管的區域組織指揮防汛抗旱工作,或駐點具體幫助受災區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二)應急響應措施
1、汛情災害
當發生汛情災害後,鎮防指組織成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觀測,采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形勢進一步惡化。當汛情災害形勢嚴峻時,對是否緊急轉移群眾作出決策,如需轉移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發生汛情災害後,若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搶險,並及時做好匯報。
2、幹旱災害
加強旱情監測工作,密切注視旱情的發展情況,定期分析預測旱情變化趨勢,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及時組織會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實應急抗旱資金和物資。落實抗旱職責,做好抗旱水源的統一管理和調度。
(三)信息報送和處理
各類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時上報。上報內容要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後補報詳情。所有信息必須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響應級別,由指揮長簽署意見後,再上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七、防汛抗旱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紀律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在防汛期間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製度。嚴格工作紀律,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及時上報下達。指揮部各成員在防汛期間,若有事外出需離開本地時,必須經指揮長批準請假,並安排好自己責任範圍內的防汛工作。值班期間出差下鄉時,應向防汛抗旱指揮部說明去向和聯係方式。
(二)各村、各單位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有電話的必須保證電話24小時暢通,製度健全,記錄完整,值班交接手續齊全,發現險情要在第一時間內上報下達,不得延誤搶險工作。
(三)各村防汛抗旱組織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體現服從大局、團結抗汛的精神。
(四)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中,玩忽職守、不負責任,匯報延誤或人員不及時到位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