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DR-2022-00003

麻政發〔2022〕3號

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關於開展電力線路通道安全隱患治理的通告

為保障全縣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電力線路安全穩定運行,防範人身觸電傷亡事故以及涉電山火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縣人民政府決定在全縣範圍內開展電力線路通道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五十三條、《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十五條和第二十四條、《湖南省電力設施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條例》第十一條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新建、擴建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構)築物,不得新種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物品。對法定電力設施保護區內新種的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植物,電力企業應當依法予以修剪或砍伐。

二、對電力線路下方及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導線邊線向外側水平延伸並垂直地麵所形成的兩平行麵內的立體區域,各電壓等級導線的邊線延伸距離為:0.4-10千伏為5米,35-110千伏為10米,220千伏為15米,500千伏為20米)的超高樹竹(線路下方樹竹與導線垂直距離小於3米,線路側與導線的水平距離小於3米)依法進行全麵砍伐。

三、縣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積極配合並加大政策宣傳,村組要做好電力線路沿線居民的解釋、溝通和協調工作,確保電力線路沿線居民知曉安全隱患治理相關要求。

四、沿線居民要支持、配合電力企業開展電力線路通道治理工作,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從中設阻和刁難,對不聽勸阻、惡意阻擾,妨礙電力線路通道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

                                   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麻陽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18日印發